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突破重大技术74项 转化科技成果913项
2022-12-20 10:42:10来源:南宁晚报编辑:韦欢责编:刘洋

  原标题:今年以来广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突破重大技术74项 转化科技成果913项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新突破,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成就,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科技厅获悉,2022年自治区科技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赋能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实现新突破,取得了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新突破 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有新成就

  2022年,广西持续加大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聚焦制约广西科技创新发展难点开展技术攻关,取得了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219项,突破重大技术74项,现代种业创新取得新突破,育成水稻、玉米、大豆、甘蔗、桑蚕新品种333个。

  在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取得新成就。广西成功组建首家自治区实验室——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新增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8家、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7家、新型研发机构18家,批准组建创新联合体5家、技术创新中心3家;新增广西农业科技园区18家,强化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的力度;新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新增国家备案众创空间6家,创新平台发展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创新创业生态进一步活跃。

  数据显示,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4222家,增长31.65%;向科技部申请备案高新技术企业1380家,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预期突破3800家,增长14.7%;新增瞪羚企业56家;持续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资助企业牵头实施自治区科技重大项目165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研发活动占比达17.2%。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主动服务和融入发展新格局

  2022年,广西持续推进科技成果收益权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主动服务和融入发展新格局。全区新增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5家,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13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7家。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平台已发布科技成果4941项,技术需求4567项,服务企业8393家。

  截至11月,广西已完成科技成果转化913项,产生经济效益308亿元;技术合同技术交易额达274.24亿元,同比增长5.04%;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规划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正式批复;建成中国-东盟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入驻技术需求520条。

  乡村特派员科技下乡惠民助农 实施广西“带土移植”引育计划

  乡村兴则国家兴。2022年广西选派乡村科技特派员5023名,安排科技下乡服务经费6878万元,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惠民助农。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组织实施广西“带土移植”引育计划,将“带土移植”人才引育计划项目列入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出台《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具体落实措施》,明确了18条具体措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持续组织实施广西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八桂学者制度,加强科技项目对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对到广西工作时间未满3年的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173人自主选题开展科研,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及青年人才后备军的培养。全年新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70多人。

  2022年,广西引进来自加拿大、德国等国家的专家56人次,批复“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工作岗位37个、杰青人选9名,引进港澳台英才9名。全区累计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1014份。自治区科技厅在2022年全国外国专家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介绍工作经验及成效。

  广西组织区内外企业和高校院所牵头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糖料蔗等科技重大专项项目89个,探索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发布项目榜单48个,揭榜方和需求方已签订揭榜协议23项;强化科技活动信用管理,开展54批12807次(项)科技项目信用查询,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要求,依法依规查处5起科研失信行为,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敢做善为。(南宁晚报 记者凌剑伊 通讯员黎霞)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