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9月7日讯(记者 胡戴炜)9月7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获悉,为确保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和峰会”)期间的低空安全,杜绝各类违规飞行活动发生,南宁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第19届东博会和峰会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自2022年9月15日0时至9月19日18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和隆安县)禁止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飞行的,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实施。以下为通告内容:
关于加强第19届东博会和峰会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一、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孔明灯、大型风筝、空飘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规定,所有飞行活动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空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自2022年9月15日0时至9月19日18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和隆安县)禁止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飞行的,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公安、空军、民航、气象等部门依管理职责查处各类违规飞行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自2022年9月15日0时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9日18时止。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