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打击“两品一械”网售中的违法行为,即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网售违法行为
■ 药品网售违法行为,包括不具备网络销售条件从事网络药品销售,或超出许可范围、许可方式销售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化妆品网售违法行为,包括网络销售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 医疗器械网售违法行为,主要是未经许可或者备案通过网络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超出许可或者备案的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9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药监局获悉,广西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药品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聚焦药品流通环节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重点打击“两品一械”网售中的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有:打击药品网售违法行为,包括不具备网络销售条件从事网络药品销售,或超出许可范围、许可方式销售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网络销售假药、劣药以及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并依法查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未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管理责任等行为;打击医疗器械网售违法行为,主要是未经许可或者备案通过网络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超出许可或者备案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销售医疗器械,销售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打击化妆品网售违法行为,包括网络销售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严查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等所谓的“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广西日报 记者/奚振海 通讯员/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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