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探索垃圾分类“绿色机关”模式 8个区直机关单位首批“试水”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站投放
6月15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广西桂物循环产业集团,在南宁开展“机关引领,智慧启航,建设壮美广西”活动暨助力“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仪式。民生机关办公区、自治区党委七星路128号院等8个机关办公区、生活区与广西循环集团签订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站投放协议。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近期出台的《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国有循环产业平台广西循环集团积极推进“1+14+nX”废旧物资回收体系项目,助力南宁市打造“无废城市”。各区直机关单位联合推广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站,回收站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废旧物资回收信息“一张网”“线下自助交投、线上预约回收、投递兑现收益”的一站式回收服务,推动解决垃圾分类难题。
今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继续依法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重点抓好公共机构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具体措施包括:实施100个自治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提档升级行动;推动公共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塑料、纺织品、玻璃等可回收物收集利用;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在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探索开展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试点等工作。(广西日报 记者/谭卓雯)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