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5月12日,第14个防灾减灾日,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自治区应急厅开展主题活动,展示近年来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成效,表彰2021年度“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近年来,全区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全面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抗御能力,在防灾减灾救灾战场上打赢一场又一场硬仗,赢得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
下一步,自治区减灾委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同时,创新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机制,以农村、社区、学校、家庭、企业为重点,开展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宣传教育,重点做好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风险识别和预警响应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主动避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本地区实际努力建设一批防灾减灾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充分利用各类平台,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开发推送防灾减灾科普教育产品,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教。特别是建立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红十字会开发防灾减灾课程和校本课程,将应急救护、逃生避险知识技能培训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推进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强化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训练等专题演练。
主题活动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自治区、市、县三级减灾委同步参加。(广西日报 记者/莫迪 通讯员/方安宁)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