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继2020年认定25家广西职工疗养休养基地之后,又联合开展了2021年广西职工疗养休养基地(点)认定工作,认定40家广西职工疗养休养基地(点),为我区广大基层单位组织职工开展疗养休养活动提供更多的资源,不断扩大职工疗养休养活动接待场所选择面。
近两年来,经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认定命名的广西职工疗养休养基地(点),通过不断完善提升接待场所的安全、环境、设施、服务、交通等软硬件,克服疫情影响,持续做好职工疗休养接待工作,得到了职工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贡献了一份力量。
据统计,目前经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认定命名的广西职工疗养休养基地(点)有65家,设区市和县两级分别认定的职工疗养休养基地(点)已经超过100家。这些经认定的职工疗休养基(点)近两年共接待各类职工疗养休养人员已超过10万人次,产生经济效益近4亿元。
下一步,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加大对有关职工疗休养工作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职工疗休养工作深入开展,培育、推广更多优质的职工疗休养基地(点),在聚焦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工作中打造服务品牌,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广西日报 记者/赵超 实习生/陈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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