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2021年以来我区累计筹措财政资金30余亿元,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针对当前边境沿海地区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自治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第一时间将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下达边境沿海有关市县,用于疫情防控、管控隔离等最急需的疫情防控支出,快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防控救治能力、边境管控能力、海上物防技防能力,织密扎牢“外防输入”防线。
支持疫苗免费接种。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8000万剂,疫苗接种总人数超过4000万人,超额完成12岁以上人群接种任务,3—12岁人群接种有序推进,稳步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免疫有关工作部署。支持落实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设备物资购置、“应检尽检”等疫情防控保障相关政策。支持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和救治能力,通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渠道,支持各地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
为加强资金监管,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出台了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广西日报 记者/周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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