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拟调高速通行费 客车最高上浮10% 11月19日将在南宁召开公路车辆通行费价格听证会
昨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告称,定于11月19日在南宁召开广西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价格听证会。
根据听证会方案要点,全区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四车道保持不变,六车道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规定,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经营管理的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等十八个典型代表路段项目开展了成本监审,核定单位定价成本(即一类客车每车公里通行费定价成本)为1.18元/车公里。
广西拟调整高速收费方案要点
1.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1)基本收费标准:四车道高速公路保持不变,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2)桥隧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2.高速公路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下同)通行费收费标准。
(1)基本收费标准:四车道高速公路1类货车由0.4元/车公里调整为0.5元/车公里,2类货车由1.37元/车公里调整为0.89元/车公里,3类货车由1.86元/车公里调整为1.49元/车公里,4类货车由2.18元/车公里调整为1.89元/车公里,5类货车由2.32元/车公里调整为2.19元/车公里;6类货车保持2.36元/车公里不变。在此基础上,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2)桥隧收费标准:四车道高速公路1类货车由0.5元/车公里调整为0.6元/车公里,2类货车由1.71元/车公里调整为1.13元/车公里,3类货车由2.32元/车公里调整为1.86元/车公里,4类货车由2.72元/车公里调整为2.36元/车公里,5类货车由2.90元/车公里调整为2.73元/车?公里,6类货车保持2.95元/车公里不变。在此基础上,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3.机场高速公路及一级收费公路保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南宁晚报 记者韩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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