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既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
连日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围绕“整治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大力弘扬诚实守信之风”这一主题畅所欲言,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南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向更高层次迈进建言献策。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加快建立健全制度规则体系
近年来,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非接触”式新型网络犯罪快速上升,诈骗的方式和手段不断更新,具有手段的多样性、行为的隐蔽性、成本的廉价性、传播的广域性、犯罪的连续性、后果的难以预测和不可控性等特点。
市民该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市公安局提醒,市民可关注南宁市反诈骗微信公众号,了解反诈骗知识;做到不轻信、不转账、多核实,有任何疑问可拨打96110或者110进行咨询,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会向市民作详细解释;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开启预警功能,为手机装上“保护罩”。
“要整治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铲除电信诈骗的毒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群策群力。”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网络诈骗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李瑛认为,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则体系,明确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特别是在公共生活、人际交往中“有所为有所不为”,用规则的约束力推动弘扬诚信价值观;加强制度规则的执行力,依法严厉惩治电信诈骗等各类失信行为;加快构建社会征信体系,让守信者走遍天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特别是通过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一些具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潜移默化地影响、引导每个人自觉遵守规则、践行诚信。
强化联合惩戒减少失信行为
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法院判决不执行是南宁市10个领域突出失信问题整治项目之一。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涉金融机构、“邕城风暴”等专项执行行动。
今年1—9月,南宁市两级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4286人次,对39678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共限制乘坐飞机67640人次、高铁9348人次,罚款3人次,司法拘留15人次,罚款1.7万元,对不诚信被执行人在征信方面产生了很大影响,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同时,南宁市两级法院共受理首次执行案件52145件,执行结案36154件,大批案件被执行人慑于联合惩戒威力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有力提升了执行案件的质效。
“我市加强部门联动,与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建立不动产司法查控平台,面向全区14个中级法院及海事、铁路法院开通不动产查控权限,为实现占比90%的查控业务网上自助办理提供了‘南宁模式’。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深化网络司法拍卖,网拍率占比100%,位居全区前列。”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马战峰说。
如何将诚信建设融入创城工作?马战峰建议,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针对纠纷主体多元化、诉求复杂化、类型多样化等,把分散的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集中起来,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减少失信行为的产生。
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力度
强化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交通运输是城市发展的大动脉。作为南宁市10个领域突出失信问题整治项目之一,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备受市民关注。
“今年以来,我们强化监督检查,开展行业综合治理、综合执法、行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检查行动,对被列入‘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名单的个别交通运输企业实施约谈警示,并将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上传至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规范开展信用修复,督促失信企业履行处罚义务,目前共有6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行业经营诚信水平逐步提升。”市交通运输局公交科科长王仕国说。
王仕国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召开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落实诚信建设措施、落实失信道路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专项治理措施,加大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出租汽车、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加强对我市重点区域交通运输秩序执法整治工作,打造整洁、畅通、有序、优质的交通运输环境,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出行服务,助力南宁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南宁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出租车科副科长卢俊宏建议,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红黄牌管理制度,建立不良信用名单;开展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和年度出租汽车第三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通过行业自律与主管部门监管相结合的创新诚信建设形式,让行业诚信自律的氛围愈加浓厚,为乘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南宁日报 记者韦静)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