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进全民健身,建成社区“15分钟健身圈” 广西新建扩建约44个体育公园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到2025年,建成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0%以上。
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要构建较为完善的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成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健身环境明显改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0%以上,形成群众普遍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为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
包括完善四级公共体育设施。设区市主要开展大型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公园“五个一”工程建设。县(市)主要开展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馆、田径场、游泳馆(池)和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六个一”工程建设;城区主要开展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池)、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四个一”工程建设。乡镇主要开展灯光篮球场、小型全民健身广场“两个一”工程建设;街道主要开展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两个一”工程建设。行政村主要开展室外篮球场、室外乒乓球场“两个一”工程建设;社区主要开展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路径“两个一”工程建设。
加强民族体育设施建设。新建改建一批适宜民族体育项目开展的场地,力争2025年底前自治区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达30个以上。
严格落实社区配套保障。自然资源行政部门在新建居住小区土地出让前的规划中,要按照室内人均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0.3平方米等有关要求和标准配建社区健身设施;社区健身设施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等。
支持改造建设。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设运动健康促进站点,配备简易医疗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强化其在重大疫情防控、避险避灾方面的功能。加强社区足球场地等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体育公园。“十四五”期间,在全区新建或改扩建44个左右体育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南宁晚报 记者韩沛 实习生梁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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