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规划“十四五”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乘势而上 全力推动南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点培育横州市等千亿工业强县(市)、宾阳县等500亿工业强县(市);构建“三地两带一中心”县域旅游发展格局,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广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透露出今后广西县域经济发展动向,力争到2025年,争创全国百强县实现零的突破,广西10个以上县(市)进入西部百强县序列,为我市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
提升产业集聚水平
推动横州市、宾阳县争创全国工业百强县
“十三五”以来,广西县域经济活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据统计,全区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6.5%,2020年达到13337.79亿元,总量占全区GDP的比重保持在60%以上。一批“排头兵”县(市、区)竞争力不断攀升,GDP过3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0个。其中,南宁市县域经济发展表现抢眼,横州市、宾阳县入围2020年西部地区县域经济百强县,青秀区获评2020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横州市入选国家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名单。
“十四五”期间,广西县域经济如何发展?《规划》从构建产业体系、打造城乡新格局、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发展新优势、释放生态新红利、创造富美新生活、加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推动全区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多个内容和南宁市县域经济息息相关。
在工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广西将巩固提升横州市、宾阳县等工业强县的产业集聚水平,争创全国工业百强县。重点培育横州市等千亿工业强县(市)以及宾阳县等500亿工业强县(市)。广西还将重点支持一批特色鲜明的块状产业集群,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形成一批规模体量大、经济效益好、发展后劲足、年销售收入百亿元以上的特色产业集群。如打造青秀伶俐—横州六景新能源汽车产业、横州市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邕宁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江南区电子信息产业、广西—东盟经开区食品加工产业、横州市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武鸣区食品加工产业、武鸣区特色农林产品加工产业等,涉及汽车、机械、电子信息、食品加工以及木材等多个领域。
构建县域旅游发展格局
加快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
《规划》提出,广西将构建“三地两带一中心”县域旅游发展格局,即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带、西江生态旅游带以及南宁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
广西将推进南宁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武鸣区、西乡塘区、良庆区、横州市等县(市、区)创建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南宁百里秀美邕江·国际园博园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建设一批国家4A级景区;推进美丽南方田园综合体、横州市茉莉花田园综合体提档升级,推进青秀山、高峰森林公园、横州市西津国家湿地公园等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一批自治区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打造环大明山、环青秀山、百里秀美邕江等健康旅游精品线路。培育南宁市等环都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巩固强化南宁国际会展旅游品牌,继续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其他国际活动。
同时,实施优质粮食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广西(中国—东盟)粮食物流产业园、南宁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等。推动南宁市的良庆区大塘镇冷链物流基地、上林县农产品集散中心、宾阳县现代区域物流枢纽产业园、宾阳县农产品物流园、宾阳县泰安仓储物流冷链基地等物流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南宁县域开放型经济水平。
优化县域城镇体系布局
实施“百强突破”工程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发展质量
《规划》显示,广西将优化县域城镇体系布局,构建以城市经济圈的核心层、紧密层、辐射层3个层级为主体形态,以打造大县城为战略重点、以重点镇为重要节点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县域城镇体系。进一步优化县城、重点镇层级和职能,形成六级城镇规模等级体系。其中,县城划分成中等城市、I型小城市和Ⅱ型小城市;建制镇根据人口发展趋势划分为人口大于10万、5万—10万、小于5万3个等级。
按照划分标准,南宁市的横州市、宾阳县为I型小城市,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为Ⅱ型小城市,吴圩镇、武鸣区城厢镇、宾州镇、黎塘镇为人口大于10万的建制镇,三塘镇、金陵镇、锣圩镇、那桐镇、周鹿镇、大丰镇、白圩镇、峦城镇、六景镇为人口5万—10万的建制镇。
《规划》明确,广西将实施“百强突破”工程,支持已进入西部百强县的横州市、宾阳县等县(市)加快发展,在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布局、奖励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发展质量;支持南宁市西乡塘区等城区协同共进发展多元产业,加快向“全国高质量发展百强城区”冲刺。 (南宁日报 记者韦静 实习生翟宏敏)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