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余锋 通讯员/韦夏妮 郑伯春)7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2021年汛期期间突发环境事件,该厅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加强汛期环境监管,努力保障涉水环境安全。
该厅通过加强对“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监管,督促辖区内重点行业做好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督促重点风险源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有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环境应急演练,严防发生汛期环境污染事件。近期,广西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密切关注汛情灾情,强化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科学研判环境安全形势,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利用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控制断面水质监测和监控,精准识别汛期峰值断面及责任地区;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据悉,今年以来,广西动态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妥善解决敏感生态环境问题;通过组织开展“服务发展除隐患”行动,全区共检查企业800多家,发现存在各类环境安全隐患问题800多个。通过强化监管和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全区生态环境部门环境风险隐患管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相关企业环境风险管理责任意识得到一定加强,为进一步强化全区环境风险源头管控打下良好基础。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