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西新闻7月6日电(刘绍盛)7月5日,桂林市全州县街头巷尾,一排排共享电动车停放整齐有序。
“这几个月以来,真的不一样了。”住在全州县桂黄中路老城区老四出榨米粉店旁边的市民蒋先生出门接孙子放学,以前,沿路到处停满共享电动车,走路很不方便,现在,共享电动车都被摆放得整整齐齐,再也不“绊手绊脚”。他有点疑惑:这么多电动车都跑哪儿去了?
据全州县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实施共享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共享电动车运营,为“小电车”量身定制了一套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了共享电动车停放乱象,维护了城市文明出行“大秩序”。
评估团实地研判,算出共享电动车需求量
随着房地产开发的兴起,全州县城小区、商业广场等数量急剧上升,城镇常住人口增长到20万人左右,人流量较大,停放在大街小巷的共享电动车成为运营公司的“必争之地”。最高峰时期,5家共享电动车企业投放量超6000辆,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也存在挤占公共道路、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市容市貌等“甜蜜的烦恼”,群众反映强烈。
针对电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全州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多次召开会议,经过分析研判,乱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共享电动车企业管理失序,首先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到底需要多少辆共享电动车?
为摸清共享电动车需求量,县城市管理监督局牵头,联合交警、派出所及县城内各社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评估团,采取到车辆停放点蹲点调研、与兄弟县(区)横向比较的方式,对县内共享电动车运营服务进行深入分析和综合评估,最终得出结论,全县共享电动车需求量在1500-2500区间较为合理。县城市管理监督局相关负责人拿着一摞统计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商议,最后达成共识——减存量,保用量2000辆左右,既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也做到不多投、不乱投,从源头上拔掉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的“病根”。
政府严格把关,让未经许可运营商“退场”
早在2019年10月,部分共享电动车企业向全州县城市管理监督局申请“入驻”,但当时县城市管理监督局未经县政府授权,并未对其进行批复。未获批复的共享电动车企业在县城区陆续大批量投放共享电动车,未经许可运营现象严重。公交站旁、学校门口、小区门外,均被共享电动车包围,亟需整治和规范。
为规范共享电动车管理,县城市管理监督局经调查研究,确定一家企业经营全州县共享电动车(单车)市场招标项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在政府采购网站进行公开招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通过激烈竞争,于今年1月19日最终确定深圳的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中标。
1月20日,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召集在县内运营的共享电动车企业开会并发出公告,全县共享电动车(单车)投放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已结束,要求未经许可的运营共享电动车全部退出全州县城区,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饱和投放等问题。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绿色出行,文明先行。为督促上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好共享电动车,给市民提供好更好的服务,建立“季度评估+日常评估”工作机制,全州县今年以来已开展评估5次,评估结果均为“优秀”等次。同时,建立共享电动车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对服务管理宽、松、软的中标企业,立即责令退场,重新公开招标,确保服务管理到位、人民群众满意。
为保障共享电动车停放规范,建立重点区域定时巡查制度,对人流量大的公交车站、长途客运站和医院圈、学校圈、热门商圈等“两站三圈”重点路段定时巡查、加强盯防。建立共管共治制度,发动更多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人员积极参与,规范共享电动车停放秩序,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文明骑行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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