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城地标点亮,广西将添文旅新名片 桂林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将于6月26日开放
桂林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实景图。
桂林地标点亮图。
桂林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酒店群实景图。
陈燕玲
“626,我想去桂林”、“626,桂林欢迎你”。6月19日晚,融创西南集团广西公司在南宁、桂林、柳州三城地标建筑同步亮相上述标语,闪耀的建筑光影与多彩的城市底色相辉映,正向广西及全国推荐山水城市——桂林。
为何是6月26日?原来,融创精心打造的3907亩世界级文旅综合度假区——桂林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将于6月26日开城,届时富有“山水甲天下”之称的桂林将再添一张“欢乐新名片”。这也是融创深耕广西,以文旅产业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拉动城市经济发展的一大贡献。
1 开放倒计时 广西又添“欢乐航母”
闪耀的灯光不仅是融创献给广西的一份诚意,还提前剧透了桂林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这份欢乐大礼。目前,桂林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启动开城倒计时。
6月26日,这座投资160亿元总规划面积约3907亩的世界级文旅综合度假区,将与人们正式见面。这座以“山水+乐园+商业+酒店”复合型文商旅形态打造并集吃喝玩乐游购娱于一体的“欢乐航母”,正是融创深耕广西、献给广西的一份欢乐大礼。
据了解,桂林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位于桂林市雁山区,横跨桂林阳朔黄金旅游带。项目有广西业态丰富的主题乐园、大型海洋公园、充满民俗古韵和人文气息的休闲商业小镇、国内顶级民族文化秀场和依山环水的民族风情高端酒店群等。
同时,项目通过打造“山水+乐园+商业+酒店”复合型文商旅形态,提升桂林文旅生态的多样性,将为桂林带来首个缤纷海世界,集合有首家集海洋动物博览与游乐项目的大型海洋公园、主题水世界、首座光影摩天轮等;另外,泡泡泉小镇则带来匹配亲子陪伴需求的“疯狂动物城”奇幻体验;欢乐部落则拥有四大主题远古探险……这些将填补桂林文旅生态圈的空白,提升桂林文旅生态的多样性。
2 与八桂同频共振 做“美好城市共建者”
桂林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的建设,与广西加快推进大健康和文旅产业跨越式发展同频共振。
自入桂以来,融创中国就与广西共同成长,先后进驻南宁、柳州、桂林、北海、钦州、贵港等10个城市,按照广西大健康和文旅产业的总体布局,不断深耕建设美好广西,并打造多个代表性地产与大型文旅项目。
2020年,融创品牌战略定位升级为“美好城市共建者”,这代表着融创全新的社会角色。如今,融创也一直坚持初心,持续探索美好生活场景的营造,引领城市高品质生活方式的更新。并以“美好城市共建者”的全新角色为城市赋予活力与欢乐,以产业优势与价值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桂林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正是融创通过文旅产业的布局来为桂林发展提供的新动力,其丰富的业态和引入的“奥莱+文旅”商业模式,将进一步助推桂林城市经济发展和进步。
3 打造文旅新名片 赋能广西城市发展
作为美好城市共建者,融创已经过18年发展,形成地产、服务、文旅、文化、会议会展和医疗康养六大业务板块,是中国房地产行业领军企业,中国知名的文旅产业运营商和物业持有者、知名会议会展物业持有者及运营商,具备全国领先的综合城市开发与产业整合运营能力。
其中,被誉为“中国家庭欢乐供应商”的融创文旅,更是国内多业态全产业链操盘手,具备全生命周期实操能力。近年来,为满足中国家庭对旅游度假的多元需求,融创文旅持续充分发挥自身规划、设计、建设、招商、运营等优势能力,联合优质项目,创新运营发展文旅新模式,引领行业创新发展。
当前,融创文旅已建立起文旅商业全生态链,旗下汇集融创乐园、融创茂、高端酒店群、雪世界、海世界、水世界、体育世界、秀剧场等10余种主题业态。桂林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融合桂林城市发展战略,集融创海世界、融创水世界、欢乐部落、壮美漓歌、军事博览园、漓江后海商业小镇等多项内容于一体,着力打造全业态、全方位的一站式综合旅游度假目的地和广西特色的文旅项目。
(本版图片由融创提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