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多部门共筑未成年人“防护墙”
2021-06-16 10:20:19来源:广西日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广西多部门共筑未成年人“防护墙”

近日,广西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暨12345热线未成年人保护专线上线”启动仪式。市民拨打各地12345热线,根据语音导航按“6”号键,即可进入未成年人保护专线。(自治区民政厅供图)

  本报记者 廖志荣 王春楠 周 珂

  核心提示

  采取政府购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精准实施家庭监护教育、儿童安全、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

  持续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行动;

  逐人逐户对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状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健全儿童信息数据台账……

  “十三五”以来,全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学庆表示。

  民政部门:

  转变理念,创新服务提供方式

  “基层儿童关爱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平台和设施建设还不能完全满足关爱保护服务的需求;家庭监护的责任还未完全压实,农村留守儿童精神关爱缺乏、监护不足、安全自护意识薄弱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朱学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进入新时代,针对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短板、弱项,民政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从服务理念到服务提供方式的较大转变——

  服务保障模式要实现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迈进;服务对象要从政府兜底保障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向更多有需要的儿童拓展;服务理念要从“被动救助”向“主动保护”转变;服务内容要从“生活兜底”为主向强化“监护兜底”转变;服务提供方式要从物质保障为主向“物质+服务”转变;服务水平要从基础性服务向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提升。

  按照规划,到2025年,每个设区市建成1至2个资源充足、功能完备、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管理规范的儿童福利机构,承担集中养育本行政区域内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并向社会散居孤儿、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到2025年底设区市和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现全覆盖,每个县(市)至少有一处满足民政部门兜底监护需要的儿童福利或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到2025年,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干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托12345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于倡导推动全社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具有重大责任。“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通过从严从快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教结合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统筹部署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延伸职能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等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兰志才介绍。

  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37人;开展亲情会见3400次,亲职教育4077次;共筛查涉案教师339人,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1232所,发现问题241个;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救助未成年人774人,发放救助金1362.9万元;建成“一站式”被害人询问、救助办案场所31个,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健康正常的生活。

  下一步,我区检察机关将在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同时,全面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立足办案,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监督,有序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各级法院:

  关爱保护,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近年来,广西法院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掌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原则上不适用缓刑和假释,保护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同时,加大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推进少年审判、家事审判改革,坚持司法办案与社会管理、学校教育、家庭支持相融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未成年人权益全面保护,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介绍,在刑事审判中,我区对未成年被告人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落实《广西法院家事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规程(试行)》等19项配套制度,强化庭前评估和心理疏导,落实不公开审理、合适成年人陪伴参与庭审、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主动保护未成年罪犯健康成长和发展利益。同时,长期坚持回访帮教等判后延伸工作,切实帮助未成年罪犯重回社会、走好人生正道。

  数据显示,2020年全区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2528人,占全部罪犯人数的23.85%,全部适用了特殊和优先保护原则。全区未成年罪犯的重新犯罪率仅为0.99%,广西未成年人犯罪率、重新犯罪率处于低位状态。

  “在新时代背景下,全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广大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卢上需说。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