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021-05-08 17:55:40来源:广西新闻网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维护和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今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到2021年底,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颁证率均达到完成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建成各级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自治区、市、县(区)三级的农村不动产数据全面汇交至自然资源部的目标任务。

  《通知》主要有四大部分内容。一是目标任务。按照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要求,全面、分类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二是工作内容。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依法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加强农村不动产信息化建设。三是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主要分为前期准备阶段、权籍调查阶段、登记发证阶段、汇总上报阶段。四是工作要求。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开展、加大督促指导,强化考评问责、加强宣传报道,强化信息报送。

  《通知》提出了多项便民举措,强调在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一律不得收取调查测量费和登记费;要以乡镇、村组为单位,集中申请,整乡、整村统筹推进登记发证工作,切实做到“领证在家门口”。

  《通知》最大亮点是在现有基础上,采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技术等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权籍调查,全面实现我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和农村不动产登记成果的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

  《通知》还明确了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予确权登记的情形以及禁止通过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的行为,提出了对乱占耕地建房暂不予登记的要求。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