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广西检察机关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21-04-27 09:53:30来源:广西日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广西检察机关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去年以来批准逮捕案件32件49人

  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珂)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的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区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等各项检察职能,全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各项犯罪,2020年以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3件91人,其中批准逮捕案件32件49人,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过去一年,我区检察机关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同配合,依法惩处侵权假冒行为,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同时,检察机关坚持公正合理保护,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案不当、以罚代刑、久侦不结等问题,既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又防范权利过度扩张,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件,监督撤案件4件。

  据介绍,今年广西检察机关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鼓励权利人依法参与诉讼,引导权利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