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参与。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发挥群众的创建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工作,汇聚更加强大的创建力量,让人民群众共享文明成果。
发挥群众创建主体作用,凝聚群众创建意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最核心的指标就是群众满意度。要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引导广大市民因知而爱、因爱而行、因行而果。要持续加大宣传声势,充分用好宣传阵地、宣传手段,发动网上网下力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常态化、高密度、大视角宣传,让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浓厚氛围。
发挥群众创建主体作用,创建过程请群众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每项具体任务,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可以说人人都是参与者,没有旁观者。在创建过程中,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激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丰富拓展“逢四说事”“老友议事会”等民意渠道平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引导人民群众成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共建者、共享者。要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深化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一批志愿服务品牌。
发挥群众创建主体作用,创建实效由群众评价。人民群众是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的主体,更是创建活动的最终评判者。要完善群众监督评价反馈机制,坚持把群众是否受益、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试金石,工作中密切关注群众感受,畅通群众反馈、监督、举报、投诉等渠道。要拓展群众评价范围,实现群众对创建工作决策、实施、成效等环节的全程参与,变群众事后监督评价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评价。要注重群众评价作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合理意见,要认真对待、及时回应、依法处置。
发挥群众创建主体作用,创建成果让群众共享。创建,绝不仅仅是为了一项荣誉,更是为了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果共享是创建的根本宗旨。必须以创建为载体,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一批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环境更优美,让市民享受到更多的城市发展成果。
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始终发挥群众在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首府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动南宁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南宁日报评论员)
编辑:罗宁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卢超
(作者:南宁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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