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贸仲委到广西自贸试验区开展服务
2021-03-30 11:28:35来源:广西日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本报南宁讯 (记者/李湘萍 通讯员/林小康)为进一步服务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3月24日至26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到广西自贸试验区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开庭审理了中国—东盟经贸中心设立以来的第一件商事仲裁案件。

  贸仲委还与广西贸促会联合举办“商事法律八桂行”系列活动之“建设工程工期争议解决讲座”,满足广西自贸试验区企业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纠纷的需求。讲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就建设工程合同中核心工期条款的理解、起草等企业关注的问题进行授课。来自广西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工程企业代表和从业律师100余人到现场听课,500余人参加线上授课。企业代表认为,讲座务实、深入,对今后解决建设工程领域工期延误等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2020年12月,贸仲委仅用两个多月时间就在广西自贸试验区设立办事处,这是贸仲委在全国自贸试验区范围内设立的首家办事处。贸仲委广西自贸试验区办事处将进一步适应自贸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引进丰富的商事仲裁业务资源,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法律资源优势,为自贸试验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仲裁服务。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