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王艳群 通讯员/钟声宇)为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乡村人才培养,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引导和激励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立足“引”,推动高层次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入桂兴桂。大力实施“百名高层次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入桂”工程,打造乡村产业人才洼地。推进国家首席科学家(院士)进广西助推乡村振兴活动,共建“产业链合作小高地”。实施桂籍杰出人才“我为家乡献一策”计划,引导桂籍人才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
立足“沉”,引导优秀专家人才扎根基层、创新创业。大力实施“千企入万村”“万人驻千村”工程,选派各类农业科技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中坚力量主动“沉下去”。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深化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从自治区选派优秀农业科技人才挂任县级党委常委、副县长,充实农村一线科技人才。实施农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落实创业培训指导、就业援助等政策。面向海内外企业家、创业者和金融投资业者、专家学者等各类人才招募“乡村产业合伙人”,引导在外经商、办企业的经济能人回乡投资兴业、援建项目。
立足“育”,大力培养新型乡村“土专家”“土博士”。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让乡村人才后继力量加快“壮起来”。建强广西乡村振兴学院,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乡村振兴理论研究,重点培育高素质农民、青年农场主、农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实施“广西农业品牌达人培养计划”,每村培养1名以上从事农村电商业务人才。实施村两委干部大专学历提升工程,计划用5年的时间培育1万名接受大专高等教育的村两委干部。
立足“评”,让乡村优秀人才有盼头、有奔头。完善乡村人才振兴激励机制,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认定体系,让乡村优秀人才资源“活起来”。把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纳入各级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实行区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人才振兴工作机制。探索农业农村人才以赛代评评价机制,提高市、县涉农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组织开展“十佳农民”“科技种养大王”“最美‘三农’人”“最美农技员”等评选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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