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她”力量】车管民警陈子丽:巧思勤干 创新车辆查验技术
2021-03-05 16:47:02来源:央广网编辑:唐颖倩责编:赵滢溪

  “我是一名人民警察,也是一个12岁孩子的妈妈。作为一名警察,我负责的是车辆查验工作,担负着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做好事故预防和源头管理的工作;作为一名母亲,我希望能成为孩子的榜样,为他树立一个正能量的形象,引导他健康地成长。”“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教导员陈子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她”力量】车管民警陈子丽:巧思勤干 创新车辆查验技术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教导员陈子丽 摄影 尚天宇

  勇担职责 创新车辆查验技术

  雷厉风行业兴起,巾帼不乏英雄气。今年是陈子丽从事公安工作的第19个年头,她立足基层岗位,从未停止过探索上进的心,她当过内勤、法制员、宣传员、考试员、查验员,虽然专业是交通管理,但她不仅在工作中逐渐成长为了一名精通车辆的女民警,还自学编程,钻研代码语句、数据建模,成为了现在问题车辆的查验专家,一手研发了36个助力车辆查验的数据模型,个人累计查验机动车3万余辆,无一差错。

  陈子丽不断创新车辆查验的技术手段,力推机动车查验工作高质量发展,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并当选为2020全国“最美基层民警”。

  陈子丽说:“我们车辆查验工作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源头,承担着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问题车辆躲避查验的技术手段也在不断提升,我们需要了解他们,需要敏锐的洞察力,与时俱进,创新查验技术。”

【“她”力量】车管民警陈子丽:巧思勤干 创新车辆查验技术

  陈子丽在查验车辆 摄影 尚天宇

  巧思勤干 阻止问题车辆“带病”上路

  正如她自己所说,陈子丽的技术研究成果都源自实战经验与多方调研,她在用刑侦的办法做车管业务。

  除了日常工作中对问题车辆的仔细研究,陈子丽会通过各大网络平台收集信息,了解不法商家改造超载车辆非法牟利的手段,通过关注挂车企业公众号,她发现很多挂车在货箱藏着夹层、夹层藏着液压杆,从而被改装成严重超载的自卸车。她还实地暗访存在组装改造非法车辆重大嫌疑的汽配城,2019年6月份,她去到了广东某地一处大型汽配城,那里人称“中国三汽”,鱼龙混杂,是国内外各类报废车、走私车配件及各类零配件的集散地,陈子丽假装成一名普通车主,深入了解他们换假配件、办假证的技术及各种避开交警部门查处的手段,并亲眼见证了他们用零散的零配件拼装出了一辆完整的高端车。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让她发现了更多问题车辆的根源,找到了查验的突破口。

  2020年,公安部交管局出台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方案,要求全国各地重点治理“百吨王”。“要建立统一标准的数据模型,坚决把‘百吨王’揪出来!”作为高级查验员的陈子丽感到责任重大。截至目前,陈子丽研发的“百吨王”重点嫌疑数据模型已经从1.0版本升级到了3.0版本,广泛应用于广西乃至全国交警系统,已助力全国交警系统查获5000余台非法改装“百吨王”重点嫌疑车辆,打造了查找“百吨王”更为先进的“照妖镜”。

  “非法改装的超载货车压垮路基和桥梁,非法商家出厂的改装车、克隆车,严重损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就是要用数据把违规车辆一辆一辆地揪出来,阻止问题车辆‘带病’上路。”陈子丽说。

  言传身教 为儿子树立成长的榜样

  谈到儿子的成长,陈子丽无奈中带着满满的自豪感,她说:“我和我爱人都是警察,平时工作忙,对孩子的陪伴比较少,但通过那件事我知道了,言传身教也是最好的教育。”

  陈子丽说的“那件事”发生在2018年,公安部举办了警察特训营竞技活动,这个活动要经过层层筛选,入选后需要入营一个多月,本来就缺少父母陪伴的儿子不太能理解,很不乐意妈妈忽然长时间的离开,陈子丽对儿子说:“如果我输了就能很快回来陪你,如果我赢了就得一个多月不能陪在你身边,你想要我输还是想要我赢?”儿子想了想说:“你还是赢吧!”

  后来,陈子丽经过广西地市到区一级的重重闯关,又从全国6000多人中脱颖而出,成为进入特训营的28人之一,并最终勇夺桂冠。陈子丽说:“这件事对我儿子来说树立了很好的榜样,他开始能理解我的工作,并支持我。我觉得对于女性来说,任何境地都不要放弃追求自己的梦想,家庭与工作并不需要取舍,你如果不能给孩子长时间的陪伴,那就让他以你为荣,你的进步和取得的成绩就是他成长路上的灯塔。”(罗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