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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布 南宁市青秀区和中华中路社区获命名
2021-01-28 13:25:54来源:南宁日报编辑:唐颖倩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布

  青秀区和中华中路社区获命名

  本报讯(记者郭少东)日前,国家民委下发《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主线突出、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189个先进典型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我市青秀区和西乡塘区衡阳街道中华中路社区获命名。

  青秀区目前户籍人口达70.97万人,流动人口达21.13万人,居住着汉、壮、苗、瑶等47个民族。该城区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总目标,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19年,青秀区获评“第三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青秀区南湖街道凤岭北社区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西乡塘区衡阳街道中华中路社区有壮族、维吾尔族、回族、朝鲜族等19个少数民族居住。近年来,中华中路社区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依托“民族之家图书室”“社校社企联盟点”“大学生民汉双语志愿服务实践基地”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社区多举措创新服务载体,尤其是成立“谢大姐暖心屋”及开展“候鸟港湾”服务,让少数民族群众进得来、能融入、过得好、有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南宁市委、市政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实,全市呈现出“民族团结一家亲,石榴花开美邕城”的良好局面。目前,南宁市已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和“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全市共有8个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4个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84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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