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广西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要求全区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01-27 10:04:41来源:广西日报编辑:唐颖倩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我区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要求全区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报南宁讯 (记者/吕欣)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村地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方案》提出严格返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救治,加强防控保障7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返乡人员特指返回广西农村地区的人员,主要包括所有境外、区外返乡人员;来自区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区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所有返乡人员最迟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委会和单位报备,回到住地后12小时内向村委会登记备案,纳入社区管理。要求返乡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的规定,从2021年1月28日开始实施,至2021年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做好农村集市及养殖场、屠宰场、垃圾源头、病媒生物孳生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边境地区的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积极配合海关、边检、公安等部门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有效阻断边境非法出入境小道、便道、渡口;加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病人,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热病人要100%核酸检测;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严格规范治疗,严格院感防控,各设区市建立巡查制度,组织辖区内感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通过每月至少组织1次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工作的经常性交叉检查和不定期的随机巡查,要覆盖到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

  《方案》要求,各地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加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和1家疾控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的标准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特别是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