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乔晓莹)日前,南宁市金融办透露《跨境保险创新联合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印发。该《管理办法》对由南宁市人民政府联合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盟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东盟保险服务中心”)共同发起成立的跨境保险创新联合实验室的职责分工,创新项目的申请、立项、实践及结题,应用与推广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东盟保险服务中心作为面向东盟的专业合作平台的作用,推进南宁市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提升跨境保险创新能力,南宁市人民政府联合东盟保险服务中心于2020年11月26日共同发起成立跨境保险创新联合实验室。这个创新联合实验室将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搭建政策沟通平台、政保企联合互通平台、保险创新培育平台、保险从业者和学者专家学术研究交流平台,打造面向东盟的高端智库;通过政策研究、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面向东盟的保险合作机制创新,提升广西自贸试验区及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的保险综合创新能力、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对外开放水平。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跨境保险创新联合实验室以工作沟通机制的形式挂牌,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与东盟保险服务中心联合组成,具体由五象新区(南宁片区)管委会、南宁市金融办与东盟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实施。该创新联合实验室邀请保险监管部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较高研究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专家担任特聘专家,参与推进跨境保险创新联合实验室的高端智库建设工作,并对创新课题项目进行立项评审,针对课题项目基本情况、创新亮点或政策突破点提出科学、专业的审核意见。
《管理办法》还提出,创新课题项目的研究方向应有针对性,要紧密围绕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服务国家战略,突出研究重点区域特色保险服务和跨境风险管理,从制度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等方面解决保险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此外,跨境保险创新联合实验室还将积极助推创新项目应用与推广,将创新项目的科研成果用于推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推动南宁市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和广西强首府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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