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去年减免车辆通行费65.41亿元
2021-01-22 13:24:33来源:广西日报编辑:唐颖倩责编:赵滢溪

  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记者1月20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我区贯彻落实多项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初步统计,2020年广西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65.41亿元。

  为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我区优化调整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2020年2月15日起,对通行我区高速公路的二类至五类货车实行无差别八五折优惠,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3亿元。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政策,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51.36亿元。降低深度贫困县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8125.63万元,降幅比例最高达36.6%。降低集装箱车辆通行费,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9800.65万元。

  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合法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目录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8.58亿元。停收部分贫困地区高速公路一类桥隧车辆通行费,共减免车辆606.39万辆,减免通行费6822.73万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