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乘地铁玩手机 声音外放成了噪声扰民
广西将“禁止在轨道交通内外放电子设备声音”,计划明年初发布相关规范
南宁地铁上有不少乘客玩手机
■本报见习记者陈来 卢丽婷 文/图
在地铁里,有些人喜欢用手机外放看视频、听音乐等,你怎么看?从12月1日起,上海市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禁止乘客在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而北京、天津、武汉等地也已经推出相同禁令,禁止在轨道交通区域内外放电子设备声音。那么,南宁是否也会出台相同规定?昨日,记者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禁止在轨道交通内外放电子设备声音”将纳入广西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乘客乘车规范》,计划在2021年初发布。
追剧玩游戏刷短视频 手机声音外放变成扰民噪声
“地铁是公共场所,你放的手机声音那么吵,心情瞬间都要炸裂了。”女大学生小甘说起有人在地铁外放手机声音时有些许激动。她告诉记者,自己在钦州读大学,回到南宁时一般是去高铁站才会坐地铁。尽管搭乘次数少,但她经常在地铁上听到有人外放手机视频的声音。“一些阿叔看视频声音很大。谁都不希望自己身边有这些声音吧,是真的很反感。”小甘表示,感觉自己在地铁上被多种噪声“夹击”。
连日来,为了解南宁市地铁内电子设备声音外放情况,记者分别选择上下班早晚高峰期以及平峰期搭乘地铁1号、2号、3号线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不管是在哪一时间段搭乘哪条地铁线,车厢内都能听到外放电子设备的声音,并且音量较大。有的乘客是在玩游戏,有的在追剧,还有的刷短视频。而在地铁上外放电子设备声音的不仅有老年人,还有一些年轻人甚至小学生。
在朝阳广场公共区域,60岁的李大爷正用手机外放声音看拳击比赛。“地铁上外放声音看视频的人还是挺多的,工作人员一般也不管。但如果放出声音影响到别人的话,别人会看你,你就要调小声点了。”李大爷告诉记者,他在坐地铁时忘记带耳机又想看视频的情况下会外放声音,但是会看情况调节音量,“小声一点就好了”。
无明文禁止外放声音 不少人称虽反感但不会阻止
“搭地铁不就像是在广场上一样,各玩各的手机,管那么多干什么?”市民卢女士说,她出去玩时很少会玩手机,在地铁上听到别人外放电子设备声音虽然不太喜欢,但觉得这是别人的自由,所以不会上前阻止。“如果南宁也像上海一样规定不能在地铁上外放电子设备声音,我绝对不会去影响别人。”卢女士表示,如果南宁市出台了相关规定,自己会认真遵守规则。
采访中,不少市民像卢女士一样,表示虽然反感在地铁上外放电子设备声音的行为,但并不会甚至是不敢上前阻止。大家也提出,地铁上既没有引导乘客不要外放电子设备声音的广播,也没有相关提醒标识贴在车厢内,更没有地铁工作人员上前劝阻。
“这方面我们没有办法抓得很严,因为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确实也是乘客的自由。”地铁1号线一名乘务员说道。
广西将规范乘车行为 地铁内禁止外放电子设备声音
记者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了解到,目前,南宁市颁布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城市轨道交通相关规定均未有禁止在轨道交通内使用电子设备外放的规定。不过,平时也有部分乘客对车厢内其他乘客使用手机外放声音的情况进行过投诉。
上海等地已明文禁止轨道交通内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南宁是否也会出台相同规定?针对不少市民朋友关心的这一问题,记者昨日向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了解情况。该局公交科科长王仕国回应称:“上级单位已将‘禁止在轨道交通内外放电子设备声音’纳入广西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乘客乘车规范》,并已通过终审,计划2021年初发布。”
王仕国表示,南宁市地铁有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点。因此,该规范发布后将以宣传、劝阻为主,采用在显眼处张贴标识、播放语音提示等方式,提醒乘客规范行为。下一步,将根据发布的标准修订《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