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建设美丽乡村 从点滴做起 ——南宁青秀区提升乡村风貌行动见闻
2020-12-08 09:40:02来源:广西日报编辑:唐志强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建设美丽乡村 从点滴做起

  ——青秀区提升乡村风貌行动见闻

建设美丽乡村 从点滴做起 ——南宁青秀区提升乡村风貌行动见闻

  武罗坡修缮一新的村道。孟振兴/摄

  孟振兴  周 阳

  12月2日上午,冬日暖阳洒满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沱江村武罗坡村口的“议事厅”前,67岁的村民陆桂江正与几个老友坐在一起晒太阳、拉家常。

  就在一年前,这个露天的“议事厅”仅有一根废弃的电线杆,村民们或蹲或坐,商量村里的大小事;经过乡村风貌提升改造,这里修好了长凳,建起了花圃,竖起了村务公开栏,即使不需要“议事”,大家也喜欢聚在这里谈天说地。

  “我们村依山而建,不适合搞大拆大建,风貌提升改造得从一点一滴做起。”沱江村村干部陆福强说,在村级工作队的指导下,经过集体商议、科学论证,大家最终决定把之前的上坡路铺成青石板砖步道,并在路旁安装太阳能路灯、新建几个花圃、画上独具乡村风味的墙画。在得到2020年度青秀区第一批乡村建设“一事一议”30万元财政奖补的同时,武罗坡村民自主集资3.33万元,并主动投工投力参与建设。“你看这几幅墙画,就是学校的美术老师带着我们村的孩子画上去的。”陆福强自豪地说。

  据青秀区乡村办综合组副组长黄如桐介绍,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等相关工作中,青秀区在辖区各村推行“五个一”举措,即形成一个责任主体、建一个村屯交流群、至少召开一次村民大会、发放《致村民的一封信》、制作一张整治示意图,充分了解群众诉求、尊重村民意愿。“我们先后组建了5个镇级工作组和37支村级工作队,落实每个坡5000元前期宣传动员工作经费;各村按照本村实际讨论出符合本村实际的整治标准,从房前屋后、一点一滴做起,挂出整治规划图并逐一落实,切实将工作触角延伸至村、户、人。”黄如桐表示。

  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从点滴做起的工作思路,有效避免了乡村风貌的“千村一面”。在南阳镇新光村黄李屯,村民们请回从该村走出的专业人员在停车场周边手绘约80平方米的墙画,已然成为该屯的“形象代言”。“几乎每个新来的亲戚朋友都要到这里拍照留念。”村民李大庆说。仙葫开发区德福村坛板坡在公共活动区域摆上造型独特的艺术陈列,各种当地村民耳熟能详的家风家训标语在村屯各处皆可见到,起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乡村风貌改造的积极性,青秀区还实行阶梯奖励措施,按照完成时间先后给予在8月、9月、10月完成任务的村庄分别30万元、25万元、20万元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奖励。城区乡村办明确评比框架标准,在全城区开展“美丽微田园”和“美丽农舍”评比,经过乡镇推荐、组委会筛选、公众网络投票,最终评选出特等奖、优胜奖、参与奖若干名,将给予200—2000元不等的奖励。伶俐镇那樟村公台坡村民韦晓军主动拆除自己投资4000多元建设的停车位、腾出空地让村里修建供大家休憩娱乐的“得乐亭”,“我也是村里一员,要是项目能得奖,对大家都有好处。”韦晓军说。

  “在改变‘政府干、群众看’状况的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强规划、加大投入,努力解决‘有新村、没新貌’的问题。”黄如桐说,城区已投入1182万元打造长塘镇六佔坡、加踏坡精品示范型村庄,着力在产村互动、农旅结合上下功夫,打造乡村风貌改造精品。“我们还依托‘田园青秀’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建设乡村风貌改造示范带,推进田园综合体范围内60个村坡风貌提升工作,同时通过创建乡村道路‘最美风景线’,将南阳、长塘、刘圩等乡镇串联在一起,提升沿线乡村整体面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