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流实行市场化保洁服务,黑臭水体治理取得成效
青秀区逐步实现“水清 岸绿 河畅 景美”
■本报记者赵敏 通讯员李燕萍
早晨在河边晨练,傍晚在河边散步,能生活在碧水绕城的环境里,相信这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民之所望、政之所向。近年来,青秀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治水、建城、为民”工作主线,紧紧围绕河湖长制工作六大任务,把握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工作重点,集中解决河湖“四乱”等突出问题,强化河道及其水域岸线管护,切实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管理目标。
清理那平江沿岸、水面垃圾 提升河道保洁标准日产日清
11月1日上午,在那平江桥头河畔,几位居住在万正假日风景小区的老人结伴在悠闲地散步,聊起了那平江这一段水域这几年来的变化。“前几年说到要来这里散步,大家都避之不及,河水又臭又脏,风一吹远远都能闻到异味,现在好多了,不仅水清了没味了,沿岸还很干净。”居民李先生称。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那平江用实景印证了黑臭水体治理所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青秀区通过排查重点工业污染源、清理黑臭水体河段水面漂浮物、清理河岸垃圾以及那平江两岸畜禽养殖现象等,守护着这一片水域。去年12月以来,青秀区排查时发现一印务公司为那平江周边重点工业污染源,随即采取措施完成了相应的整治工作。同时,青秀区还将那平江干流从Ⅲ类河道保洁提升为Ⅰ类河道保洁标准,实行全日制动态保洁。每日打捞收集的垃圾运往中转站处理,严格实行日产日清。
加强污水处理设备运营监督 确保小区设备出水口无污水直排
为确保龙胤凤凰城4#、龙胤凤凰城3#、通福路47#(半岛闲居)、海茵国际花城小区等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出水,根据《青秀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青秀区组织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城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及运维监督机制。
通过长效常态化机制,目前,上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运营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做好运行台账管理工作。同时,要求设备运维第三方监督公司加强管理,确保那平江现有设备正常运行。
为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青秀区加快20米以下道路污水管网建设,补齐排水管网系统,并加大力度督促责任单位及个人开展雨污管网错混接整改,逐步推进雨污分流,确保各出水口无污水直排。
此外,青秀区住建局、城管局持续对那平江流域内工地黄泥水、施工废水、工地临时生活污水处置排放进行监管,其间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的行为,在对辖区在建工地进行不定期巡查时,一旦发现黄土裸露问题,也会立即责令工地用绿网覆盖。
河长加强日常巡河督查 及时发现解决河湖问题
三分建七分管,在治好黑臭水体的同时并持续改善水环境,还必须建立长效机制。青秀区设三级河长共135名,两年多来,各级河长利用手机巡河APP,认真履职巡河,及时发现、解决河湖问题。
青秀区在持续开展江河湖库“四乱”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还加强日常巡河督查,对那平江干流及支流展开了日常巡查。
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蓉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雷行艺是一名河长,他负责的区域是从仙葫市政广场那平江桥到入邕江口,全长大约2.8公里。他告诉记者,可以说那平江这一段水域的水面每天都在变化,现在不仅河水清了很多,异味也消除了。以前河岸两边有很多菜地,现在这种现象基本没有了,这两年多来工作人员巡河时看到有种菜行为,都会劝导,并提醒大家为防止水土流失禁止种菜。
今年1月1日—9月30日,青秀区城区、乡镇和村三级河长累计巡河5235人次,其中县级河长492人次、乡级河长1888人次、村级河长2855人次。巡河发现问题20个,完成整改20个,巡河网格员处理两岸乱象问题53起,共出动工作人员987人次,清理河道两岸垃圾及水面漂浮物共595吨,清理违规菜地19000平方米。
同时,自2019年6月起,青秀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辖区126条河流全部实行市场化保洁服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对河道水面及两岸进行巡查保洁。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河流保洁公司共出动712人次,钩机87个台班,清理河道两岸、水面垃圾及水葫芦共435车约573吨。
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宣传 营造爱护水环境氛围
下一步,青秀区将进一步加大城市内河沿岸、水面保洁力度,形成城管局环卫站为主力,辖区街道办、管委会为辅助,服务外包公司为补充的三级清洁保洁模式,确保内河及周边环境卫生,杜绝河岸污染源污染水体。
同时,加强城市内河两岸畜禽养殖监管,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政策,对沿线巡查发现的黄土裸露现象,以及拆除违法建设或其他有碍观瞻建设后的现场,通过补种植物、建设文体设施及便民设施等实现绿化美化。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宣传活动,在青秀发布微信公众号开设了“黑臭水体治理”专栏,不定期地及时推送发布跟黑臭水体治理相关的信息、新政及新闻,增强广大居民的护水意识,营造爱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