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保障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图为建设中的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 本报记者潘浩摄
今年以来,南宁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强枢纽专项组(以下简称强枢纽专项组)以项目建设为重要抓手,形成更多投资实物量,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的今年,强枢纽基础设施建设对于稳增长的重要拉动作用明显。据统计,1—9月,南宁市交通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6.2%,增速高于全市,其中铁路及轨道固投增速为15.8%,其他交通(公路、水路、民航)、邮政业固投增速为16.4%。
前三季度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以及项目建设用地、资金保障等难点,强枢纽专项组克服疫情防控压力,主动服务、强化协调,全力以赴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用地和资金保障,推动项目建设不停步、不断档、可持续,为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和做好“六稳”工作提供重要保障,助推实现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良好开局。
围绕目标落实项目开复工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强枢纽专项组组建了重大项目复工工作组,紧抓重大项目开复工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南宁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项目建设,将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作为项目开复工的首要条件,简化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明确实行复工承诺备案制办理规定,将复工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承诺书和防控责任书等材料报属地联合审核小组确认,材料齐全后即可复工,加快复工进度。
此外,强枢纽专项组还制定了服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作制度,及时掌握我市强枢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展情况,查找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项目所在县区政府在工人返工、建筑材料供应、施工车辆通行等方面做好保通保畅工作,破解重大项目复工开工难题,精准服务项目建设单位,有力推动了重大项目开复工。
今年前三季度,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已开工53个、开工率95%、年度投资完成率71.37%,其中相继开工建设南宁至湛江、南宁吴圩至防城港等5条高速公路,2020年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共13个,年度计划投资突破100亿元以上,为实现稳投资、确保完成强枢纽年度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明确责任加快用地交付
针对“区市共建”等项目征地拆迁任务重的难点,强枢纽专项组强化协调、主动服务,通过加大征拆协调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形成合力,以房拆、杆线、争议地、抢建抢种为重点,加快建设用地交付,尤其是控制性工程用地的及时交付,征地拆迁攻坚成效显著。
10月16日,在天峨至北海公路平果至南宁段建设指挥部,强枢纽专项组办公室组织隆安县、武鸣区、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和广西百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召开工作对接会,协调沿线政府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据统计,大塘至浦北、柳州经合山至南宁、沙井至吴圩、吴圩机场至隆安、六景至宾阳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完成;隆安至硕龙、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来宾至都安段(马山段)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预计年内总体完成90%以上。南崇城际铁路(南宁段)征地已完成;贵南高铁征地拆迁完成97%、房屋拆迁完成90%;南玉城际铁路征地拆迁完成89%,保障了项目全面推进,掀起施工新高潮。其中,南玉城际铁路项目进展顺利、建设迅速,截至目前,本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8.69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10.61%。
创新机制落实建设资金
南宁市承担贵港至隆安高速公路、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隆安至硕龙高速公路、西津二线船闸工程等“区市共建”重大交通项目的征地拆迁资金筹措,但市县(区)财政资金紧张、资金筹措难,强枢纽专项组通过争取银行贷款、政府专项债券、财政预算安排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截至目前,在建“区市共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已落实26亿元,有力保障了项目征地拆迁的资金需求。
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南宁市拓展投融资手段,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南宁二环(南段及吴隆路延伸段)高速公路项目,引入社会资本,缓解政府财政支出压力,为项目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同时促进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利于加快完善南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供给能力和服务品质。
南宁市还将继续创新融资模式,拓宽建设融资渠道,探索公路建设与产业基地、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紧密结合的融资模式,以提高公路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降低公路对地方财政的依赖度,并促进与旅游、物流、互联网、新能源、金融等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下一步,强枢纽专项组将继续以重大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的重要抓手,把握第四季度旱季施工的黄金时期,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冲刺,全面完成年度投资任务,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同时,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探索行之有效的公路建设PPP模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强枢纽固定资产投资在高平台上快速增长,使强枢纽项目建设在稳增长中承担更多责任、肩负更大使命,当好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先行官。
本报记者王志鹏通讯员李秩汇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