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南宁“治水、建城、为民·寻找邕江记忆之江南故事展”举行 穿梭光影之间 了解邕江蝶变
2020-09-27 09:08:47来源:南宁晚报编辑:唐志强责编:赵滢溪

南宁“治水、建城、为民·寻找邕江记忆之江南故事展”举行 穿梭光影之间 了解邕江蝶变

南宁“治水、建城、为民·寻找邕江记忆之江南故事展”举行 穿梭光影之间 了解邕江蝶变

  ▶1974年的江南路    ◀1995年的    江南路    ▶2007年的星光大道

南宁“治水、建城、为民·寻找邕江记忆之江南故事展”举行 穿梭光影之间 了解邕江蝶变

  ◀市民饶有兴味地参观专题展

南宁“治水、建城、为民·寻找邕江记忆之江南故事展”举行 穿梭光影之间 了解邕江蝶变

  ▶展览上有不少极富年代感的老物件

  ■本报记者李宗文/文宋延康/图 

  碧水蓝天、绿树红瓦、水岸如黛、江山如画……昨日,由南宁市档案局、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宁市国家档案馆、南宁日报社、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治水、建城、为民·寻找邕江记忆之江南故事展”在星光万科里开展。现场展出的一帧帧光影佳作或大气磅礴,或情趣生动,或静谧悠然,皆充满了历史文化内涵,仿佛打开了一扇时空之门,看到了母亲河华丽变身的过程,充分展现了南宁市壮丽的城市画卷。 

  1 

  展出:让更多人看到邕江两岸翻天覆地的变化 

  邕江是南宁的母亲河,南宁依江而建、缘水而兴、水城相依。2015年7月,市委提出“治水、建城、为民”的城市工作主线,以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为抓手,打造百里秀美邕江,推动“中国绿城”生态宜居品质升级。治水优生态,建城促宜居,为民为依归,南宁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邕江两岸逐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切实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 

  为了让更多的南宁人记住历史,回味往事,感受邕江两岸变化带来的勃勃生机,南宁日报社联合南宁市国家档案馆等共同策划了此次展览。展览主要以图片形式,带领观众回忆邕江两岸古往今来的历史故事,展示南宁市委、市政府对邕江两岸进行整治的成果。 

  据悉,本次专题展分为“邕江往事”“邕江治理”“江南风物”三个部分,以南宁市母亲河邕江为线索,串连起邕江古渡码头、邕江大桥、西园饭店、亭子街、广西体育馆、南宁市图书馆、南宁剧场等承载着岁月记忆的城市地标,通过新旧照片对比、留存档案展示,为市民打开“时空之门”,了解、回顾南宁这座城市宽广而深厚的历史,感受其日新月异、朝气蓬勃的新貌。 

  2 

  观众:加深对南宁的了解,更热爱生活的这片土地 

  专题展还有许多小资料,帮助市民观众更深入地了解南宁的历史。如,人人都知道“江南亭子街”,但鲜少有人知道它的来历。专题展中介绍道,东晋大兴元年(318年),晋兴郡郡治曾设在江南亭子。亭子曾是古南宁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重地。在南宁有“先有亭子街,后有南宁城”之说,这也充分印证了江南区在南宁城市发展变革中的重要地位。又如在介绍南宁剧场时,说的是它的“历史地位”——1974年7月1日,桂剧《杜鹃山》在南宁剧场上演,这座位于邕江之滨的广西首家大型综合剧场从此在广西文化的历史舞台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除此之外,专题展还对南宁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进行了展示。其中有流传于南宁市沿江地区的传统民俗活动 

  ——扬美龙舟上水节;有已有400多年历史平话山歌和平话师公戏的故事。 

  昨日,不少市民来到现场观看专题展,还拍照合影分享到朋友圈。市民龙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在南宁生活了十多年,但对邕江对江南了解还不是很透彻,这次来看展览,不仅增长了见识,还发现原来身边有这么有趣的历史,这让她更加热爱生活的这片土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