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在邕工作可申请学费补偿 申报受理时间:9月1日-10月31日
2020-09-04 09:57:51来源:广西日报编辑:唐志强责编:赵滢溪

  本报南宁讯 (记者/刘琴 通讯员/梁春玲)9月3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获悉,2018年以后(含2018年)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在南宁市单位工作满1年后可申请学费补偿。2020年的申报受理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根据补偿标准,每学年本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万元。

  其中,毕业高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不限学科(专业);毕业高校不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所学学科(专业)必须是“双一流”建设学科。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与南宁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并实际到岗就业。工作单位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毕业生承诺在南宁市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含3年)。

  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应缴学费金额(不含杂费、住宿费)分学年确定。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和助学贷款金额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应缴学费金额补偿;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和助学贷款金额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该标准规定的最高金额补偿。

  对获得学费补偿资格的毕业生分服务年度发放补偿资金,原则上每年补偿核定补偿资金总额的1/3,连续3年补偿完毕。若申请学费补偿期间不在南宁市单位工作或未在南宁市单位连续工作超过2个月的,即视为取消学费补偿申请资格,不再对其曾经在南宁工作的年度进行学费补偿。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