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设立最高科学技术奖
广西科技奖扩大奖励范围,新增设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科技创新奖、科学技术合作奖4个奖励项目;增加广西科技奖特等奖、一等奖数量……自治区政府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修订的内容更有利于激发科技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更好地激励自主创新,加速创新型广西建设。
《办法》具体修改了哪些内容?有哪些亮点?何时开始实施?
对比旧版本,新修订的《办法》从奖励导向、奖项设置、奖励条件、评审机制等方面作了较大幅度修改。增加奖励项目是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广西科学技术奖奖项设有7大类: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科技创新奖、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科技创新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三大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对于取得特别重大科学发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特别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个人、组织,可以授予特等奖。
广西科学技术奖每年授奖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其中: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一般不超过2项;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不超过2项;企业科技创新奖不超过3项;科学技术合作奖不超过3项;三大奖特等奖不超过3项,一等奖一般不超过22项,二等奖一般不超过60项,三等奖一般不超过67项。
作为广西含金量最高的科技大奖,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主要授予在学术研究上有重大突破、对广西科技经济社会进步有重大贡献,且在广西工作的功勋专家。该奖种不分等级,仅授予个人,每项奖金200万元。对于牵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科技工作者,则直接授予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
企业是创新的主角,如何让企业更好地发挥创新主体的作用?我区为此增设企业科技创新奖,授予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广西企业。该奖种不分等级,等同于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仅授予企业(不授予个人或团队),每项奖金100万元。
青年科技工作者是科研队伍的生力军,为了更好地激发年轻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和活力,我区增设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授予在自然科学研究、发明创造、企业科技创新等领域中作出杰出贡献,且未满45周岁在广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该奖种不分等级,高于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而次于自然科学奖特等奖,仅授予个人,每项奖金20万元。
近年来,我区与外省及国外的科技创新合作越来越深入广阔,科技合作与交流成效明显。此次设立科学技术合作奖不但顺应时代发展趋势,也有利于推动科技开放合作。该奖专门奖励在引进吸收及应用区外科技成果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显著促进我区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合作的区内外个人、单位(不含外国组织)。该奖种不分等级、等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每项奖金2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新增加奖励项目外,我区在奖励数量上也做了调整,增加广西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的数量。增加了三大奖的一等奖名额,由每年10项上调至不超过22项,每项奖金20万元;将原来的“广西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特别贡献类”的特等奖下放至三大奖,每年不超过3项,每项奖金30万元,视情况可以空缺。同时,为统筹使用好现有的奖项资源,最大限度激励科技工作者勇攀科技高峰,最高奖、青年奖、合作奖、企业奖、特等奖等,等同或高于一等奖等级的奖项当年如出现空缺,可以调剂到一等奖使用。
《办法》还优化了广西科学技术奖评审制度,将评审全程公示6次精简为公示4次。《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文编辑:曹丽媛 作者:李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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