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报道(骆秋妤 通讯员 何国银):“今年来,我们小区的配套设施、生活环境越来越完善,住在这里更有家的感觉了。”近日,玉林市陆川县滩面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贫困户朱小亮一脸幸福地说道。小孩上学、老人散步、中年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在玉林市陆川县各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居民的生活和谐、美好。
精准扶贫工作开始后,玉林市陆川县有428户2214人通过易地搬迁实现脱贫。为更好地提升易地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陆川县探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服务新模式,通过党建引领,在管理、服务、就业等方面持续推进易地搬迁后续工作,不断提升易地搬迁群众的归属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党建引领,提升居民归属感
陆川县共有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分别位于陆川县城区(3个)、滩面镇、乌石镇、珊罗镇。2017年11月,陆川县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全面完成,贫困户入住率达100%。搬得出,能否住得好?陆川县党委、政府针对搬迁群众生活满意度进行了全面调查。
“2016年秋天,我从滩面镇搬迁到乌石镇客家春城扶贫安置点,小区物业、业委会相继成立,基础设施、公共卫生、安全出入等都很完善,但离开了自己的乡镇,总觉得没有归属感。”对于搬迁生活,乌石镇客家春城扶贫安置点居民何小红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虽然贫困户都有了自己的新家,但却找不到家的感觉,经调查,这个问题是绝大部分跨镇搬迁贫困户的心声。“搬到安置点之后,办证明、养老医疗、临时救助等还要回户口所在地,回去一趟起码要半天,来回太折腾了,平时想参与一些公共事务,还找不到组织。”住进了新房后,陆川县城区君丰小区安置点贫困户刘茂泉有了新的烦恼。
为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就业、办事、管理等生活难题,陆川县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每个安置点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完善迁出地和迁入地沟通机制及工作力量下沉机制,建立党群、文化活动室等场所。目前,搬迁安置点共成立3个党支部,1个联合党支部,各安置点党员关系全部转移到安置点辖区党支部,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组织。
除了成立党支部,每个安置点还落实2名“楼长”担任管理人员,辖区派出所落实1名民警按时到警务室值班,提升安置点治理水平和治安环境。
“小区支部成立后,我们就建立了居民微信群,宣传政府的帮扶政策,组织小区活动,收集处理居民遇到的困难,帮助贫困户更快地融入新家的生活。”陆川县乌石镇客家春城安置点党支部书记吕艳丽简单介绍了所在支部的建设情况。
完善设施,提升居民幸福感
为了提升搬迁点居民的幸福感,陆川县按照安置点“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保证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完善医疗配套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和社区综合服务。搬迁群众实现就近就学、就医,享受同城同质化服务水平。
另外,陆川县在安置点建设集老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工会之家、妇女之家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中心,让搬迁群众前瞻无愁,后顾无忧。“搬到新家后,这里专门为我们老人家安排了活动中心,大家可以一起聊天、散步。”陆川县滩面安置点的老人张永英表示生活并不孤独。
落实就业,提升居民获得感
“搬到新小区后,政府不仅为我们安排了就业培训,还为我们推荐工作,想得太周到了。”陆川县城区麻纺厂安置点脱贫户范燕青2017年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
为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陆川县充分发挥移民安置点党支部作用,安排小区党员逐户逐人摸底调查,建立就业台账,积极推进搬迁劳动力全员培训,坚持因岗施培、因人施培。同时,陆川县协调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入驻安置点,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的培训需求,以集中开班、送培训入户等形式开展培训。
据统计,今年陆川县累计实现易地搬迁户培训3期163人次,开办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配套建设有市场前景、吸纳就业强的产业项目等,在搬迁入住群众中,1248人有劳动力,实现就业879人,实现了有劳动力家庭1人以上稳定就业。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