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袁莺)山歌一唱,壮锦门开。6月25日,在万象城入口,原生态歌手弹起琵琶,身着广西12个世居民族盛装的少女手捧绣球,唱响《山歌好比春江水》,盛情迎接民众走进大厅,参观广西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第一批扶持项目成果展示活动。
6月24日至7月26日,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办的广西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第一批扶持项目成果展示活动在南宁举行,集中展示和推介创作工程成果。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努力营造文化成果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25日当天,集展览、演出、互动等多种形式于一体的成果综合展示,文学、图书出版成果展示,《北部湾海丝路风情水彩画展》分别在万象城、漓江书院(三祺广场店)、广西美术馆同步开启,诚邀广大民众巡礼艺术之美,共享文化成果。
广西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是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为繁荣广西文学艺术创作,推动新时代广西文艺向“高峰”攀登而组织实施的一项精品创作扶持工程,于2018年启动,2019年正式实施,目前,已有182件作品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体现了当代广西文艺创作繁荣发展的新气象、新高度。
在万象城一楼,融入壮锦元素的红飘带勾勒出的成果综合展区,新颖灵动,十分引人注目。独具特色的展厅里,14部参展舞台艺术作品的海报以及文学、图书、美术、音乐、影视等作品,向往来者深情讲述着恢弘大气的家国故事、感人肺腑的广西故事、奋发进取的当代故事,令观众驻足停留、沉醉其中。上午11时,歌舞《锦绣八桂》拉开舞台艺术作品综合展演帷幕。深沉浑厚的侗族琵琶歌《特殊礼物》片段、振奋人心的歌剧音乐剧《血色湘江》唱段《红色的军旗》、饱含深情向经典致敬的彩调剧《新刘三姐》唱段、考验戏曲功力的《袖舞长空》,轮番亮相,台上好戏不断,台下掌声雷动,不少小朋友甚至席地而坐饶有兴味地欣赏起了演出。“文化福利送到家门口,我们老百姓一边逛商场还能一边看展览看演出,幸福感满满!”特意带孩子来观看成果展的韦女士说。
走进位于三祺广场的漓江书院,暖黄的灯光下,文学、图书出版成果展综合展示台、“文学桂军”主题展示区、“遇见好书”沙龙区、“一本书的诞生”主题展区相继展开,为了解广西文化打开了一扇“书”的窗口。据悉,第一批扶持项目中已完成出版的图书有71册,涵盖人文社科、文学艺术、少儿读物、通俗理论等领域。这些书带着“泥土气”,充满“人情味”,或聚焦历史的沧桑巨变,或讲述百姓的家长里短,从不同角度讲述了精彩纷呈的广西故事,吸引了不同性别和年龄层的读者驻足阅读。
一方水土涵养一方文化、一派画风。在广西美术馆举办的《北部湾海丝路风情水彩画展》,展出了由9位当代北海水彩画主力画家所创作的79幅作品,以水墨丹青回溯海丝路从古至今的发展历史。从“丰富的海丝遗存”至“美丽的风情风貌”,再到“辉煌的建设成就”,一幅画就是一个场景的再现、一段故事的讲述、一份真情的表达,参观者沿着水彩画的色彩斑斓,真切地感受着艺术家们满怀热忱追寻历史脚步、心怀感动记录时代的豪情。画家肖畅恒表示,广西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项目的实施,为广大文艺工作者参与创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他将立足北部湾发展的生动实践,握紧为时代和人民抒写的画笔,努力创作出更多更好的画作。
本次成果展活动还充分发挥网络对促进文化艺术资源共享的重要作用,努力通过新媒体、新技术更好地实现文化为民、文化惠民。6月23日,广西日报推出活动专版;6月24日,广西新闻网、广西云客户端推出了大型融媒体专题,分类推介舞台艺术、文学、图书出版、美术、音乐、广播影视作品,让民众宅在家中轻点指尖即可惬意享受广西文艺的“慢生活”;南国早报、南宁晚报等市民喜爱的都市媒体也纷纷推出报道。6月22日起在今日头条、抖音、新浪广西开设的“桂在文艺”话题已吸引众多网友为广西文艺打call,成为网络热点。截止到6月25日下午,该话题已有约510万人次参与,网友盖盖留言说:“八桂大地,风景如画,乐韵馨香,广西文艺不负期待。”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