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动就业帮扶政策直达贫困户
“车间上班正常吗,家里收入怎么样?”全国两会刚结束,兴业县纪委监委调研组就来到易地扶贫搬迁小区的居民杨练云家走访。杨练云高兴地说:“我们正常上班,每月领2000多元。”
据了解,兴业县纪委监委调研组今年3月在开展复工复产检查时,发现杨练云所在的公司资金紧张无法复工,立即督促有关部门加快落实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就业奖补政策,全力推动全县160家扶贫车间复工,返岗贫困群众达1220人。
4月,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多次深入贫困地区和人社、扶贫等部门,对全区7.6万户24万未脱贫人口就业问题和强化“六稳”“六保”政治监督开展调研督导。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国两会上,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直言要围绕全面复工复产达产、企业税费减免、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等强化精准监督,全力取得最大的政策效应,坚决完成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硬任务,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监督重心盯到户,政策帮扶落到人。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推动脱贫工作重心落在“户”上作为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通过精准“督”、重点“导”、集成“改”,督促各地各部门把帮扶责任和就业政策落到贫困户,把政策阳光推送到未脱贫人口,以稳就业保就业推动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
“贫困户俞某有视力残疾,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但就业帮扶没有落到户,没有排查出来。”今年4月,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三级纪委监委联合督战队在三江南站社区发现问题,当即督促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盯住“户”,同时督促残联、民政、人社等部门从全县开发的5699个临时性公益岗位中设立适合残贫人口岗位,稳步推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
为了精准“督”,自治区纪委监委围绕三江、融水、都安、大化、罗城、隆林、那坡、乐业8个未脱贫摘帽的县(自治县),联合相关市县纪委监委组成联合督战队,聚焦推动扶贫领域复工复产、脱贫工作重点落在“户”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等“五个专项行动”开展实地督查,系统性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一户不落地解决贫困户就业问题。今年以来,全区指导各地新开发各类扶贫公益性岗位24.97万个,吸纳23.9万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
易地搬迁的贫困户稳得住、住得下、逐步能致富,关键靠稳就业。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深入调研,督促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抓好“一户一策”“一户一帮”“一户一档”帮扶工作,指导各地与搬迁群众签订后续产业发展、培训协议。目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户已基本实现就业。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有力推动重点“导”。随着部分企业受国外疫情影响开工不足、一些农民工返乡,驻自治区人社厅纪检监察组及时建议“将赴区外转移就业服务,调整到就地就近就业服务”。人社厅抓紧协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累计吸纳劳动力达23.35万人,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3.72万个,大力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促成6.24万人就业。
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督促林业部门严格按照政策,选聘5.8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生态护林员,稳定了林区贫困户就业。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就业帮扶变“分类施策”为“分户施策”。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把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意见和调研督导指出问题的“四项整改”一体推进、集成整改,督促各级各部门把任务清单、整改清单细化到户,坚决纠治脱贫指标不到户、跟踪帮扶不到户、产业投入不到户、防止返贫致贫不到户等问题。
田东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抓整改,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劳动就业去向表并实施网格化管理。思林镇龙邦村第一书记黄炳帮指着《劳动就业去向表》说:“全村有几个劳动力、在哪就业、有什么变化,我们都能动态监测、动态服务。”今年4月,该村谭明海等5个贫困户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未果,该县监测发现后,按“一户一策”要求及时安排他们就近就业。
集成“改”,推动就业帮扶落到“户”。全区形成以贫困户为纽带的责任体系,准确掌握贫困户就业收入等各项指标,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帮扶上动态管理、精准用力。目前,全区正在抓紧“四项整改”重点解决贫困户就业问题,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夯实基础。(通讯员 贝为超 李明鲜 记者 王春楠)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