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防城港市港口区:网格化管理推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2020-06-17 11:05:3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刘洋责编:路晶森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报道(唐颖倩 通讯员 郭琰):近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扶贫“网格员”张文浩积极奔走,他要为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村建档立卡户郭艳明申请今年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

  【B】防城港市港口区:网格化管理推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网格员入户宣传扶贫政策、了解贫困户生活生产情况 供图 港口区融媒体中心  

  郭艳明的丈夫去世多年,自己又左眼失明,一个人把两个儿子拉扯大,日子过得极为艰难。去年她尝试养虾,受台风影响,家庭年收入不到2万元,她一度消极到放弃养虾。今年3月,在张文浩的动员鼓励下,郭艳明养殖了30只特色品种鸡,按照今年的奖补政策,6月份可得1755元奖补资金,受到鼓舞的她,计划重新养虾。这是港口区脱贫攻坚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到位,港口区企沙镇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推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脱贫攻坚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脱贫攻坚之势,决战脱贫攻坚。

  产业项目网格化,精准帮扶到户到人。企沙镇根据各网格内贫困户的发展条件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结合各项惠民政策,将产业项目精准落实到各个网格中的贫困户,满足贫困户的发展意愿和需求。

  【B】防城港市港口区:网格化管理推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网格员入户宣传产业“以奖代补”政策 供图 港口区融媒体中心

  摸排走访网格化,全面覆盖不落一户。企沙镇构建了包括镇、村、生产组、帮扶干部在内的四级脱贫攻坚工作网格,共计391个网格战斗单元,涵盖了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等帮扶对象274户1104人。截至今年4月底,企沙镇围绕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动态信息数据核实、群众满意度等内容,累计入户开展工作达960多人次,为该镇精准掌握贫困户信息、因户施策、提高群众满意度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目前,企沙镇各级网格长及网格员正抓紧时间入户完成第二批产业“以奖代补”验收工作。

  裴秀芳是企沙镇山新村五组的边缘户,家里经济困难,她的儿子儿媳也都没有稳定的收入。网格员摸排走访了解情况后,积极联系帮助他们实现就业。目前裴秀芳的儿子苏胜棠在家门口的小藻农业务工,每天有180元的稳定收入,她的儿媳莫已华申请到了村里的公益性岗位,负责打扫环境卫生,月收入2000元左右。

  信息反馈网格化,实时掌握解决问题。企沙镇实行脱贫攻坚工作网格化管理,明确了指挥中心、分级建立工作交流微信群、设置了问题清单库,做到总网格向下发布信息及时和统一、网格战斗单元对贫困户动态信息向上反馈务实、快速、高效,有效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时效性。

  【B】防城港市港口区:网格化管理推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企沙镇板辽村网格长和工作队员到耗排核查大耗生长情况 供图 港口区融媒体中心

  “贫困户张振绍和苏世辉受疫情影响没有经济来源,我们网格员在走访发现问题后及时向上反馈,他们很快就获得了我们村的临时公益性岗位,每个月可得1810元收入,如果做得好,还可以转为正式的公益性岗位,每个月有2000多元的收入。”山新村驻村“第一书记”管国士讲起村里建档立卡户的情况如数家珍。山新村是企沙镇唯一的贫困村,2016年实现整村脱贫。从今年3月份实施网格化管理以来,村里为5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解决了就业问题,产业帮扶18户,截至4月底,产业覆盖率达到80.95%。

  今年以来,通过脱贫攻坚网格化工作管理机制,企沙镇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企沙镇共计引导和帮助9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产业奖补项目95个,累计发放奖补金额达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近100%;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32个,落实贫困户稳岗就业132人,发放稳岗补贴8万元,就业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36人;解决16户贫困户的住房问题。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