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快马加鞭推进协作 粤桂扶贫步步深化
2020-05-26 08:44:16来源:广西日报编辑:刘洋责编:胡晓萌

  本报记者 袁 琳 徐顺东

  全国两会召开之际,粤桂两省区以快马加鞭的劲头推进扶贫协作工作。在北京,两省区代表委员围绕协作出谋划策;在南宁,两省区政府副秘书长,广东省相关省直部门负责人、地市扶贫(协作)部门、7个扶贫协作工作组负责人和广西扶贫办、粤桂扶贫协作办负责人,又一次相聚于红土地,共谋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进一步推进粤桂扶贫协作具体事宜。

  党的十八大以来,粤桂扶贫协作步步深化,聚焦资金支持、人才交流、产业协作、劳务合作等重点协作内容,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协作,有力助推广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2016-2019年,两地一同筹划实施了扶贫项目1166个,投入帮扶资金36.84亿元,超过1000个贫困村、160万贫困人口受益。

  如今的八桂大地,各类粤桂扶贫协作项目正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注入源源动能。

  融安县农产品加工暨粤桂扶贫协作产业园的一家竹制品扶贫车间里,工人在生产线上忙碌不停。复工复产以来,该产业园的企业积极组织人力赶制订单,生产、加工特色农产品供应市场。这个由遂溪县和融安县联合共建的产业园,自2019年9月建成开园以来,已引进7家企业,目前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多人就业。融安金桔、头菜、百香果、竹制品等特色农产品,经过进园加工,成功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

  5月12-16日,鹤山市教育局又组织17名优秀教师赴龙州县开展2020年粤桂扶贫(鹤山-龙州)教育协作活动。开展教育协作工作3年来,鹤山市6名支教教师和50多名教师团成员辛勤付出,为龙州带来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2019年,龙州县中高考成绩均实现历史性突破。

  近日,全国首个粤桂扶贫劳务协作服务中心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深圳罗湖和隆林两地劳务扶贫协作工作再上新台阶。隆林是广西四个极度贫困县之一,粤桂扶贫协作工作开展以来,罗湖和隆林结为对子,始终把就业扶贫作为一项重要举措来抓。通过近3年的摸索,目前30多家企业与隆林建立稳定的劳务协作关系,隆林通过粤桂劳务协作转移输出12万多劳动力,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万多人。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扶贫产品销售受阻、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受制约、扶贫项目建设推迟,部分已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为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广西携手广东共同推进消费扶贫、劳务就业、项目开工复工及组织社会力量助力挂牌督战等重点工作。

  两省区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大力开展劳务协作,加强劳务输出“点对点、一站式”服务,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管理,强化劳务输出供需精准对接,帮助贫困劳动力及时有序返岗。截至4月底,33个结对贫困县赴粤返岗复工贫困劳动力98757人,新增就业25668人。目前,全区在粤就业务工贫困人口近40万人。

  近日,广西首批10个基地的7个品种优质农产品通过“圳品”认证,将进驻深圳各大商超。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是粤桂扶贫协作的重头戏。今后3年,全区将建设30-50个农产品供深供粤基地,打造一批特色产品品牌,将广西优质农产品纳入“圳品”管理体系,加大对结对贫困县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把广西优质农产品源源不断销往大湾区市场。同时,积极推动广东一批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与广西48个挂牌村结对子,加大社会帮扶力度。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粤桂两省区代表委员纷纷表示,同饮一江水,两广一家亲,粤桂两省区将继续携手加强区域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斩除穷根,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

  2016-2019年,两地一同筹划实施了扶贫项目1166个,投入帮扶资金36.84亿元,超过1000个贫困村、160万贫困人口受益。

  截至4月底,33个结对贫困县赴粤返岗复工贫困劳动力98757人,新增就业25668人。目前,全区在粤就业务工贫困人口近40万人。

  今后3年,全区将建设30-50个农产品供深供粤基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