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骆秋妤 通讯员 韦胜珍 农环宇):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了7项行政权力事项的下放方案,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
7项行政权力事项的下放方案为:《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备案下放方案》《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备案下放方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下放方案》《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 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下放方案》《客运站站级核定(一、二级)下放方案》《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下放方案》《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下放方案》。
7项方案提出,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的经营许可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授权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可直接对辖区内申请经营且符合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条件的国内水路运输的企业及个人实施审批。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也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授权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委员会。此外,客运站站级核定(一、二级)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授权至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进行办理,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起,30日内告知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注销手续,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管理机构备案等内容。
据了解,7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将不断落实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下放工作,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备案管理工作等,进一步规范实施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下放第二批行政权力事项,确保自贸试验区建设任务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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