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牌成立 本报记者 黎兆齐 摄
本报讯(记者黎兆齐 通讯员刘茜)昨日上午,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行挂牌仪式。该支队的成立,标志着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迈入了全新阶段。
据了解,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在原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基础上,整合生态环境和原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执法职责组建而成,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南宁市环境执法队伍从1980年的5人排污收费小组发展到现在150多人的大队伍。历经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转变,实现了向科学化、规范化的环境执法体系改革发展。1980年10月,南宁市开始排污收费,在环保系统中抽人组成排污收费组;1984年7月14日,成立市收费监理所;1987年5月27日,改称为南宁市环境保护监理所;2002年6月18日,改称为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2020年3月5日,在原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基础上组建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历年来,原市环境监察支队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环境执法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环境执法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黑臭水体“利剑”执法、大气污染防控等多项环境执法举措勇创“全区率先”,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位列全区前列,“十三五”以来累计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100多项,立案处罚案件1900多件,处罚金额8700多万元,环境信访投诉实现连续5年下降,保障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与环境安全,为保护全市生态环境做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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