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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税务局出台十条税收优惠稳经济
2020-02-18 10:42:02来源:广西日报编辑:骆秋妤责编:赵滢溪

  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 通讯员/张鲲翼)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税务总局党委、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日前,广西税务局出台“五落实 五办好”十条措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稳定经济运行。

  落实税收优惠方面,广西税务局再次细化梳理减税降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到“五落实”:落实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等国家应对疫情的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落实支持各项医疗服务、防护用品或药品生产、研发税收政策,支持公益捐赠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落实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实各类生产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准予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落实国家各项税收免征政策,因疫情防控取得的政府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作为不征税收入。

  优化服务方面,做到“五办好”:退税优先办,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相关企业优先办理;困难减免加速办。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审核批准予以减征或免征;申报纳税延长办,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发票领用按需办,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纳税人申请领用增值税发票税务部门按需发放;个性需求预约办,引导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通过广西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办理渠道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纳税人、缴费人有个性化需求,确需现场办理的,采取预约办理等错峰分流措施,避免办税缴费服务场所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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