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近日,南宁市隆安县医护人员马某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被认定为工伤,这是广西首例医护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被认定为工伤。
马某为南宁市隆安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工作人员, 1月25日,在上班过程中接触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人员后出现发热、偶咳等不适症状, 2月2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
2月4日隆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情况后,立即主动电话与隆安县人民医院沟通,指导其对照政策规定尽快申报工伤认定。2月5日,隆安县人民医院正式提交申请材料,隆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辟绿色快捷办理通道,及时受理并迅速组织该局业务股室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程序,于2月5日当天即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并电话通知单位和本人。
目前,马某在隆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已结清,因马某现在南宁市新冠肺炎定点治疗医院住院治疗,隆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在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按规定结算所需费用。
据悉,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加强工伤保障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广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按照“特事特办、随报随办、容缺后补”原则,开启工伤认定绿色快速通道。(供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 唐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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