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迅速搭建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2020-02-02 21:36:0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骆秋妤责编:李佳艺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力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积极贯彻落实特事特办的工作要求,迅速搭建务实高效的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引导辖区银行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快速、便捷、优质的外汇金融服务。1月29日,针对广西百色市卫生健康委从香港进口17万只“KF94”型口罩的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引导工商银行百色市分行暂时取消业务系统拦截非“贸易外汇收支名录企业”业务的功能,开启财政资金拨付及购付汇“绿色通道”,当天成功办理第一批26.73万美元的进口付汇业务,为政府部门抵御疫情保驾护航。

  统一部署  快速传导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副局长杨正东带领各处室负责人迅速从放松安逸的“放假模式”调整回专注紧张的“工作模式”,以人到岗、心到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第一时间将总局文件内容和落实要求传达到辖区外汇局分支机构和各银行,共同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统一指挥  及时响应

  一是制作特殊外汇业务简易操作指南,统一外汇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标准,按照五项外汇绿色通道支持政策均可特事特办的标准,从支持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简化外汇捐款入账手续、保障个人正常用汇需求等几个方面入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二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内部工作群和银行展业自律机制微信群建立全覆盖的24小时应急联络渠道,实时提供特殊外汇业务咨询和答疑服务,先后答复招商银行南宁分行、浦发银行南宁分行、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等多家银行关于企业进口防控疫情物资单证暂时不齐的问题,引导银行破除工作顾虑,打通外汇绿色通道支持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建立外汇业务绿色通道服务监测制度,每日调查、了解银行办理特殊外汇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定专人跟踪解决,最大限度满足政府、企业和个人合理合法的用汇需求。

  统一力量  高效联动

  一是发挥外汇服务志愿队的作用,由外汇服务志愿队分头与商务、海关、地方新闻媒体联系,收集辖内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外汇政策需求。二是配合南宁海关宣传疫情进口捐赠联系方式等信息,跟进商务部门调查统计医用防护物资进口情况的专项工作,引导银行逐一对接本行客户,全力以赴支持企业防疫物资进口业务。三是支持银行因地制宜的出台特色化外汇金融服务措施。华夏银行南宁分行在其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的指导下,研究制定免收抗击疫情爱心捐款手续费、24小时保障资金汇划通道、优先办理涉及重要医疗物资等结售汇业务并给予优惠汇率、“一对一”特事特办联系沟通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主动联系其总行和企业,计划为即将到期的期权交割及融资业务办理延期,免去疫情期间企业难以还款的后顾之忧。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做好假期延长期间国际商业转贷款、境外保函等国际业务的相关支付和交易准备,成立国际信贷业务小组,优先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贸易融资等业务。桂林银行为进口物资用于疫情防控的企业给予外币贷款利率和手续费优惠。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出台春节假期期间跨境汇款业务指南,确保及时处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跨境汇款工作。(供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 编辑 黄金雨 )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