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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出台“45条措施”
2020-01-21 09:32:09来源:广西日报编辑:骆秋妤责编:赵滢溪

  本报南宁讯 (记者/简文湘 通讯员/盘海珍)近日,南宁市出台《关于促进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南宁45条措施”),措施共分四个部分45条,明确为台湾同胞提供在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方面与南宁市民享有同等待遇、分享发展机遇,为扩大邕台两地在各领域、各行业的交流交往创造良好环境。

  第一部分“关于经济交流合作方面”措施有20条,主要有鼓励台资企业在投资重点产业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运营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物流中心;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开展科技研发;鼓励台资企业在南宁建设和运营企业孵化器;鼓励台资企业投资南宁市特色农业产业、健康养老产业,参与南宁市特色小镇建设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投资等。第二部分“关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措施有8条,主要有支持邕台基层、民间、文化、少数民族、青少年、影视、职业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鼓励台湾同胞加入南宁市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等。第三部分“关于台湾同胞在南宁学习实习包括就业创业方面”措施有11条,包括支持台湾同胞在南宁学习、实习、就业、创业;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报名参加《向台湾居民开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目录》中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鼓励台湾教师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学院任教;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参加南宁市海(境)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第四部分“关于台湾同胞在南宁居住生活方面”措施有6条,为台湾同胞在邕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和同等待遇。如明确台湾同胞可在南宁市购买自住用房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缴存住房公积金、参加社会保险可享受南宁居民同等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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