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2020年协商计划
2020-01-17 09:15:45来源:广西日报编辑:骆秋妤责编:赵滢溪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和工作重点,制定本计划。

  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

  (一)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十二次常委会议

  协商议题:强化法治支撑,高水平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二)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十三次常委会议

  协商议题:推进金融体制改革举措落地,加快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

  二、专题协商会

  (一)第一次专题协商会

  协商议题:加强流域治理合作,打造珠江-西江绿色经济带

  (二)第二次专题协商会

  协商议题:抓好产业扶贫,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三、对口协商会

  (一)第一次对口协商会

  协商议题:加快发展医药产业,促进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二)第二次对口协商会

  协商议题: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四、界别协商会

  (一)第一次界别协商会

  协商议题:落实边境贸易“国十条”,推动边境产业园区转型升级

  (二)第二次界别协商会

  协商议题:落实民办学校优惠政策,加快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月度协商会

  (一)第一次月度协商会

  协商议题:加快标准化建设,增强广西高品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第二次月度协商会

  协商议题:推进《外商投资法》深入实施,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三)第三次月度协商会

  协商议题:挖掘我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助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四)第四次月度协商会

  协商议题:加强我区河砂、海砂开采规划管理

  六、提案办理协商

  协商议题根据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闭会后提案交办情况确定。

  七、跨区域专题协商座谈会

  (一)第一次跨区域专题协商座谈会

  协商议题:围绕广西“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言献策

  (二)第二次跨区域专题协商座谈会

  协商议题:借鉴“上海经验”,助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八、委员自选议题协商

  协商议题:

  (一)发挥行业组织在“放管服”改革中的作用

  (二)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老百姓餐桌安全

  (三)巩固提升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

  (四)建设城市医共体,破解群众一号难求问题

  (五)鼓励支持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儿童临时托管服务,减轻“二孩”家庭压力

  (六)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七)落实在桂台籍高端人才优惠政策

  (八)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九、网络议政、远程协商

  围绕广西“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言献策(与第一次跨区域专题协商座谈会一体进行)。

  同时,对民生性和群众关注度高的议题适时安排网络议政、远程协商。

  十、全媒体协商(《桂在协商》)

  《桂在协商》由自治区政协各专委会、各参加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协提出协商选题,在此基础上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确定全年计划,并纳入协商计划实施方案,按计划进度联合开展录制、播出、宣传报道等工作。

  同时,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阶段性安排,根据自治区领导交办事项,开展相机协商。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