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用生命守望公平正义 ——追记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楷模易燕平
2020-01-10 18:02:25来源:南宁日报编辑:骆秋妤责编:赵滢溪

用生命守望公平正义 ——追记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楷模易燕平   

  易燕平(左一)在公开大接访活动中,为来访群众释法说理。(市检察院供图) 

  本报记者郭少东 杨静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道人民检察官职业生涯考卷里的必答题,他用尽一生,精彩作答。  

  32年的检察之路,充满荣光。  

  2019年12月9日,他忙碌如常,在出庭指控一起重大犯罪案件时,他突然昏倒在公诉席上,最终因积劳成疾,突发疾病,以身殉职,年仅53岁。他办理的最后一案,涉及受害者1000多名、涉案金额高达2亿多元。  

  “易将乾坤风气朗,明威具理慰燕平”“痛失同仁,涛寂波寒,风咽邕江知我意”“公诉席间留绝响,身心无愧献人民”……网上网下,哀思如潮,像追忆逝去的亲人一般。  

  一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生“立检为公、司法为民”。他,就是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易燕平。  

  重任面前勇挑担子作表率  

  他始终勇于挑重担、啃硬骨头,以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作风,维护法律的尊严,直到生命最后一息——  

  2019年12月24日,记者来到易燕平生前的办公室。办公桌整齐摆放着《检察日报》《公检法办案标准与适用》等各级党报和专业书刊,2019年12月9日的报纸还依稀可见阅后的折痕,那天的出庭通知书也还摆在桌上……  

  为了这一天的出庭,易燕平倾尽心血。  

  这是一起非常棘手的重大非法集资诈骗公诉案件,涉及1000多名受害者,涉案金额高达2亿多元。审理一波三折,开庭了几次,又延期审理,补充证据后,又开庭。“其间他2次奔赴深圳等地补充核实证据。有一次坐火车只买到了站票,年过半百的人,就一直从南宁站到了深圳。”协同易燕平办案的检察官刘艳红说。  

  历时两年多,他提审犯罪嫌疑人超过10次,制作审查报告长达150多页,补充证据材料上百本,查看电子证据材料100G,接访超过50次,将卷宗由原来的63卷,充实到200多卷40000多页。  

  2019年12月8日,生命的最后24小时,他还在为准备第二天开庭用的《庭审预案》,加班到凌晨。次日,他如期出庭,当天17时许,他倒在了公诉席上,再没醒来。  

  从检32年,无论是在基层检察院还是市级检察院,无论是作为普通干警还是担任院领导,他始终带头奋战在打击犯罪的办案一线,主动办理过很多大案要案,尽心履职,一丝不苟,无一错案。   

  他办理的黄某诈骗案疑难复杂,被害人被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诉讼周期达四年之久,历经基层人民检察院审判,中级人民检察院提审,高级人民检察院重审,他不断核实证据、构建证据体系,坚持公诉意见,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他亲自领导、指挥和组织办理的桂林法官黎朝阳暴死看守所案,最终查清兴安县看守所原所长、干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监管场所查办职务犯罪十大精品案件之一。  

  “检察工作要经得起历史考验,容不得半点马虎。”刘艳红的耳边,似乎还回荡着他的话语。

  初心不忘一心只为守护正义  

  他不忘初心,忠诚为民,时刻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好像心中有一团火,只要群众需要他,这团火就永远不会熄灭。”与易燕平共事多年的南宁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科科长谭玲回忆。   1987年7月,易燕平从西南政法学院(今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带着所学投身南宁检察事业。1994年,在他加入党组织的第三个年头,主动到条件艰苦的原南宁市郊区检察院工作。“当时系统里全日制科班出身的检察官还很少,像他这样从名牌大学毕业的就更少了,他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但偏偏选择连办公大楼都没有的郊区检察院,我们都很惊讶。”谭玲说。  

  在他的工作日记里,或许能找到答案:“我来自农村,能吃苦,艰苦的环境反而更能锻炼人,无论在哪个岗位,都是我的战场。”没有豪言壮语,字里行间充满着朴实、正直。  

  一年冬天,坛洛乡发生了一起村民恶性斗殴致人重伤事件。易燕平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材料时,发现被害人的陈述有反复,他决定和公安办案人员一同前往案发地补充材料。当天刚下了一场大雨,进村的道路泥泞,三轮摩托车随时都有滑倒的危险,他迎着寒风,挨家挨户,坚持找到被害人。被害人看到裤腿上满是泥巴的检察官时,深受感动,抛掉了怕被打击报复的顾虑,说出了事实真相……易燕平心里踏实了,深夜回到家,浑然不觉自己还饿着肚子。  

  根据工作需要,易燕平协管控告申诉工作,他主动提出参加定期接访。“控申处有4个部门领导,算我一个,正好每周五天都有领导带班接访。”于是,位于秀灵路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申接待窗口,经常出现他的身影。“你放心,这个案子我们检察机关会一查到底,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对待焦急无助的来访群众,他总是这么和风细雨。  

  易燕平对待自己却近乎“苛刻”,生活十分朴素。“我见过易专委穿过的最好的衣服,可能就是我们的检察制服了,他真的是一生只为民,无所谓清贫过一生的好人。”采访中,他的同事陆秀丹一度哽咽。  

  人如其名甘当人梯言传身教  

  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平易近人,一生真情如颍水清澈,朴实如嵩岳无华。他总把笑容挂脸上,映照出一名检察官的刚正柔情——  

  “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是那么的平易近人。”在南宁检察系统,江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滕居纯一直称易燕平为“师傅”,一喊就喊了25年。

  1995年,滕居纯职业生涯办理的第一个案件就是诈骗案,被告人不认罪且辩护律师要做无罪辩护,作为新手的他忐忑不安。“易科长,我没有公诉过诈骗案,您能不能帮助我出这个庭?”对滕居纯的请示,易燕平一口答应,认真查阅案卷,仔细修改出庭预案,在庭审讯问中精心设问,依托证据步步紧逼……最终,被告人认罪,并表示服从法院的定罪判决。  

  “以后我就叫您‘师傅’了,您要多教我啊!”滕居纯对他说。他听后哈哈大笑,倾囊相授:“检察官在讯问过程中,一定要用好‘反问’和‘追问’这两把斧头……”  

  一直以来,易燕平关爱年轻干警成长,在办理复杂疑难的公诉案件时,亲自指导;在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时,亲自组织讨论,耐心答疑解惑,给年轻干警上了一堂又一堂深刻的检察实务课。他牵头组织制定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2017年至2020年人才培养规划》,统筹推进公诉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三支队伍人才梯队建设,为全市公诉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燕平很孝顺也很顾家,就算工作再忙,都会挤出一点时间尽可能多陪伴家人。”易燕平的妻子龙正美说,“他平时总是笑眯眯的,我知道他是不希望我们担心。其实,检察官工作的辛苦和压力我们都是知道的。”  

  2019年12月11日,易燕平遗体告别仪式在南宁市殡仪馆举行。在处理易燕平后事时,南宁市检察院出于关心照顾,为当天从老家赶来的易燕平的家人安排了食宿,龙正美坚持要自行负担这项费用。她多次表示,“老易一辈子对自己严要求,我们不能给单位添麻烦,他若泉下有知,肯定也希望我这样做。”   ●记者手记  

  不忘初心担当使命坚守检魂

  2019年12月9日下午,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员额检察官易燕平在法庭公诉席上讯问被告人时突发疾病昏倒,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年仅53岁。   

  2019年12月24日,记者走进易燕平检察官生前的办公室,第一次切身感受他的生前所处的工作环境。书籍报刊叠放得十分齐整,看过的报纸还特地用纸箱存放好,整间办公室简朴、整洁、有序。依稀可看出,他对待工作的热爱、严谨、有条理。  

  随着采访的深入,一个勤勉工作、生活朴素、平易近人的检察官形象逐渐在记者脑海里浮现。一个个触动人心的生前细节通过同事、家人的痛心讲述,使记者的眼眶一次又一次湿润了。平淡但不平凡的一生,他真正把检察工作当成一生的事业,把工作职责看得比生命还重。心中装有人民,心中装着法律,他常在风雨中信步,用其一生精彩诠释了一名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使命和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律人的无上光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出贡献。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人民检察官,应当在工作中不断升华人生境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本报记者郭少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