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志洪带领瑶寨学生进行界碑描红。张振国摄
“实至名归!”“当之无愧!”在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村民们听闻那良边境派岀所副所长廖志洪当选2019“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纷纷点赞。
那良边境派岀所辖区内聚居着壮、瑶、侗等17个少数民族。近年来,廖志洪一直用自己的点滴行动守护着边疆的和谐稳定,真情记挂群众,实干解民忧,成为边境各民族群众的贴心人。
瑶寨告别“黑户”
2016年,已经从警14年的廖志洪调任那良边境派出所副所长。当年9月的一次走访中,五联村老冯坪村民小组的村民刘进宝无意中向廖志洪反映,老冯坪有不少人是“黑户”,工作和生活有许多不便。
村民无意中的牢骚,廖志洪记在了心里。老冯坪位于那良镇的深山里,聚居着近400名瑶族群众。瑶寨长期交通闭塞,很多瑶族群众结婚不登记,也不给新生儿做出生登记,造成了许多无出生证明、无户口的“两无”人员。光是老冯坪村民小组的“两无”就有30多人,其中年龄最大的已经有22岁。
“无出生证明、无户口给村民带来了很多麻烦,包括出门打工被工厂拒收、上学无法办学籍、边境0—3公里补助无法享受、各种社会保险无法办理等。”五联村村委会主任陈正鹏说。
廖志洪走访辖区群众。张振国摄
廖志洪决心帮助群众解决这一难题。由于“两无”人员较多、时间跨度大,“两无”人员的血缘关系已不能仅凭群众的一面之词确定,而必须要经过DNA鉴定来证明。然而,做DNA鉴定的费用对于许多边境群众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考虑到群众经济上的困难,廖志洪在十万大山与城镇间多次奔波,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协商,争取减免困难群众的鉴定费用。他与其他民警逐户上门采集血样后,统一送往技术中心确认血缘关系。
近三年来,廖志洪共为边境困难群众解决“黑户”、非婚生子入户、无出生证明等户口问题近200个,减免DNA鉴定费20万余元。户口问题解决了,边境群众的国家补贴和社保问题也迎刃而解,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
山路变成“脱贫路”
“因为经济困难,当初老冯坪有部分人很想被评为贫困户,最后没有被评上,一打听才知道是因为家里青壮年劳动力多,没有达到扶贫开发精准识别的标准。”廖志洪说。根据民警们多次走访了解到的情况,老冯坪的年轻人不愿走出大山,一方面是思想问题,另一方面是交通闭塞。
的确,老冯坪到那良镇虽然只有10多公里的路程,但大多是盘山土道。山高路陡,坑洼不平,群众想要出一趟门,劳心又劳力。
廖志洪刚到那良边境派出所工作时,正赶上炎炎盛夏,有一次去老冯坪组走访,乘坐的汽车在上山的时候就“中暑”了,不得不停车浇水降温才得以继续前进。
“老冯坪的路一定要修。这条路是脱贫路,也是致富路,更是乡亲们走向美好生活的路。”廖志洪对瑶寨群众承诺。
说干就干!廖志洪迅速开展联系工作,与派出所的其他民警集思广益,积极向各级政府反映老冯坪的情况,并通过多渠道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在廖志洪和民警的共同努力下,老冯坪公路修建项目得到防城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成功立项。同时,还筹措了社会各界6万余元的物资援助。2016年底,一条水泥路沿着大山修进了瑶寨。
航拍老冯坪扶贫路。张振国摄
“以前,老冯坪的村民将种植的水稻、肉桂、八角等农作物挑出来卖,要走十几公里的山路。在镇上采购了生活用品,又得走十几公里的山路回去,这一来一回非常折腾。”廖志洪说。路修好后,建筑材料方便运输,村里许多人建起了新房子。更让廖志洪感到高兴的是,村里很多年轻人从这条路走出大山务工,找到了属于他们的致富路子。
化解纠纷有一套
为解决农村派出所警力少、底子薄、管控难等瓶颈性问题,廖志洪积极协助派出所班子推动农村警务改革,构建“全时空守护、多元化调解、零距离服务”机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做到“治安秩序好、矛盾不上交、边境可防控、群众更满意”。
在化解矛盾,廖志洪很有一套方法。他经常对辖区内的纠纷隐患苗头进行全面摸查,通过细致走访了解情况,主动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廖志洪联合当地司法所调解矛盾纠纷。张振国摄
廖志洪到辖区中学开展法制讲座。张振国摄
那良边境派出所辖区内山林多,盛产八角、肉桂等经济作物,但由于历史原因和民俗差异,辖区内的群众多次发生纠纷。2019年年初,有两个村因两村交界的山林归属权而产生分歧,多次发生争吵。得知这一情况后,廖志洪立即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一起,详细了解村民生产生活情况和真实诉求,反复地开展调解工作,最终让两个村达成共识,妥善解决纠纷。
“廖警官办事公道,他说的话,我们都服。”两个村的村民组长不约而同地表示。(朱晓玲、张振国)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