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力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社会融合,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我市持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南宁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法治思维处理涉及少数民族人口的矛盾纠纷,通过实施“333”工程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现代民族事务治理机制,着力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大力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社会融合,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大创新”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开展“五比五争”考核评比命名活动,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部署开展“五比五争”考核评比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已开展了四批“五比五争”命名活动,评比命名市、县、乡三级模范17604个;创新民族团结专项绩效考评,对全市101个机关事业单位及各县(区)进行民族团结绩效考评,覆盖面达到100%;创新宣传载体,“以石榴花开美邕城”为主题,每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美校园·同心筑梦”“弘扬民族文化共创民族和谐”等各类主题活动超过1000场,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超过8000条(张),参与人数超过150万人次,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
“三大平台”强化民族事务社会治理。以“13456”全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南宁模式”为平台,先后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创业服务18000多人次,解决住(租)房问题16000多人次,开展技能培训26000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800多人次;以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为平台,市、县(区)均成立民族关系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由220名信息员、协调员和专家顾问组成的“三支队伍”,少数民族社团信息资料库不断充实和完善,每年定期报告民族关系监测评价情况,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体系在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以民族之家为平台,把民族事务治理向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拓展,全市建立了362个民族之家,每年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实事超过13000件。
“三大举措”推动民族事务治理法制化。通过印发《深入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修订《南宁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南宁市民族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不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制度建设。同时,我市每年对各级各部门民族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单位超过60家,解决问题132个,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民族事务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实现“行政权力入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我市制定了权责清单。目前,南宁市民宗委共有权责清单事项12项,并及时做好向社会公众发布工作,其中,行政处罚6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此外,南宁市民宗委还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推动民族事务法治建设,推进民族工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本报记者郭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