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 通讯员/屈敏)记者从广西税务部门获悉,2018年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将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纳税守信者将在增值税发票认证、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多方面享受便利服务。
今年,税务总局把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并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将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新设立企业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在70分以上的企业可适用M级纳税信用。据统计,2018年全区共评价纳税信用A级1.38万户、B级14.51万户。
为了提高纳税遵从度,激励守信纳税人,广西税务部门出台了系列守信激励措施,包括把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便利措施扩大至A、B、M、C级纳税人,范围覆盖到90%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两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符合条件的A级纳税人可以评为出口企业分类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税的便利;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可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