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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综合治理沿海三市生态环境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18-07-11 17:49:30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冼敏):为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广西北部湾沿海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桂政办发〔2018〕71号),《意见》的出台将有助于统筹推进广西北部湾沿海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意见》提出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强力整改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发展规划的刚性控制作用,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环境污染源头防控,实施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广西相关部门将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定期组织研究北海、防城港、钦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广西北部湾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打造广西高质量开放开发示范区。

  据了解,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将在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对违法违规“小散乱污”企业的专项集中排查整治,消除环境风险;于2018年底前,完成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于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大对钦江、茅尾海、防城港东湾的整治力度,确保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化肥及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严控养殖污染,杜绝养殖污水超标排放,推进固定污染源氮磷达标排放。开展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坚决查处非法围填海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切实保护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广西将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积极培育新动能,引导产业向高端发展。加强北海、防城港、钦州市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大力推动企业“煤改气”、“煤改电”。在沿海市率先全面推广清洁生产,使用清洁能源,提高燃气使用比例,力争2020年前实现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47%以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1%,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7%。

  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和广西有关部门要以治水、治气、治渣为重点,集中实施城镇、园区、企业三大领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到2020年,设区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力争实现污水全收集;县城(含县级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5%,所有城镇具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编辑: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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