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记者日前从自治区商务厅获悉,全区消费市场总体呈现加快向好态势。1—2月,全区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上涨37.9%,比2019年同期增长5%。
今年以来,在广西网上年货节等促消费活动的带动下,市场消费持续回补,生活类商品销售稳定恢复。前两个月,从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全区限额以上城镇、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分别上涨37.3%、73.6%;从消费形态看,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餐饮收入同比分别上涨37.3%、52.3%;从各市发展看,14个设区市限上社消均实现20%以上增长,其中河池、桂林、贵港、柳州、玉林5个设区市增速高于40%。
多数商品销售增势良好,限额以上23类商品中,15类商品增速超过20%。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67%,其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3.2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9%。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中西药品类、服装鞋帽纺织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商品零售保持恢复,同比分别增长15.8%、22.3%、33.9%、44.6%。
我区线上消费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商务大数据监测显示,1—2月,全区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57%。其中,广西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55.7%。